窗外蝉鸣声响彻了整个午后,夏意盎然,投射进来的缕缕阳光使人昏昏欲睡。
盛安大学图书馆的空调足够给力,适合瞌睡。
然而临近傍晚,倾盆大雨毫无预兆就落了下来。
就在比较靠里的角落,身边的位置逐渐空了,刷了一下午题的姑娘蓦地摘下耳机,被窗外的雨声惊扰,愣了一下。
粉色波浪形状的鲨鱼夹没夹住她所有发丝,额前一缕秀发垂落,杏眼看着窗外的雨幕,停顿了好几秒。
洛锦熙无声叹气。
出门前没看天气预报,也没带伞。
这天气也没给个预兆,就这么变脸了,比她翻的书还快。
已经傍晚六点多,这场雨阻挡了洛锦熙前往食堂的步伐。
盛安大学的食堂已经成为招生优势之一,洛锦熙原本计划去北苑食堂吃个自选,现在打算回寝室点个外卖。
她收拾好东西下到一楼,和不少被困在图书馆的同学一起等雨停。
下雨之后,外面一股闷热的气息透过敞开的门席卷进来,混杂着一丝泥土的味道——不远处那块空地打好地基很久了,据说是要建栋新的教学楼。
不过和洛锦熙这种处于大三下学期的迷茫学子没关系了。
她随便找了个靠墙的位置站着,重新戴上了耳机,这里人不少,洛锦熙低头开始在寝室群里哭诉自己因为沉迷学习而被堵在图书馆的悲惨遭遇。
然后寝室长在群里晒出了自己正在享用的火锅,今天下午没课,寝室长出门约会了。
此刻正在距离盛安大学几公里外的商场和男朋友美美用餐。
洛锦熙没忍住在群里发各种阴暗扭曲爬行的表情包,孩子要馋哭了。
“洛锦熙同学,你没带伞吗?”
陌生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洛锦熙抬眸,同时将音乐暂停,耳机里安静下来,只听得见周围环境的嘈杂。
眼前站着的是位戴着棕色框架眼镜的清秀男生,看起来有点紧张。
“你还记得我吗?我们之前在地铁上见过,你帮过我的……”那人耳根有点红。
洛锦熙脑海中划过一段记忆,想起眼前的人是谁了。
上个月外出回来坐地铁时,正值晚高峰,人很多,洛锦熙上车后就被挤到了一边上,艰难保持平衡。
一位满身酒气的中年醉汉在下一站上来后,张望一圈,又挤不到别处去,在一排全是男人的乘客中唯独选中了留着狼尾发型且长相清秀的男生,恶声恶气要求他让座,张口就是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没有素质了。
听得周围的人也是一把火,跟前还没多少社会经验的大学生就这么被架上了,一边不忿,一边不知所措。
洛锦熙当时离得近,眯着眼看了下情况,随后就在满车厢的人注视下大胆开麦怼人。
说实话,她仗义执言的初衷除了本来就是热血青年以外,还有就是她对这位被无端道德绑架的校友有点印象。
原本孤立无援的男大一抬头看见洛锦熙的架势,又看那醉汉将矛头指向她,生怕那人动手,忙道:“算了,我将座位让……”
话说到一半时,他已经想要起来,一只纤细白皙的手在这时候搭在他的肩上,用力将他按了下去。
“他算是老弱病残那一类?凭什么给他让座?”洛锦熙小嘴一张一合,目光扫过那个红温的中年醉汉,冷哼一声,“如果有人愿意承认自己脑残,也不是不能让。”
一排的男人里偏偏挑中看起来最好欺负的那个,也不像是醉的模样。
周围听懂的人都忍不住笑出声来了,那醉汉被落了面子,还想动手,洛锦熙还在思索在地铁上动手会不会误伤无辜时,旁边接二连三有人搭腔了,说地铁里有监控,让他别欺负人。
那醉汉在一群人中气急败坏,下一站一到就挤出去了。
“你好,我是计算机系的林洵,我正好带伞了,你要去哪儿?我送你。”林洵这段时间每每想起之前地铁上的事,他当时坐着抬头看洛锦熙,他忍不住想,这姑娘不仅仅是外貌上的漂亮,她简直帅得没边儿!
洛锦熙在盛安大学还算小有名气,她从入学开始就很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活动,得益于从娘胎里继承的外貌和爹妈的精心培养,小洛才貌双全,她当过好几次学校大型活动的主持人,也表演过几次节目。
入学军训的结业典礼上,洛锦熙就凭借着一首独唱赢得大学期间的优先择偶权。
她算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了,有人单方面认识她也算正常。
“真的吗?”洛锦熙眼睛亮了一下,“我想回寝室,正好你顺路,谢谢了!”
美女明媚的笑容一下子又让林洵脑袋卡壳了一下,直到两人走进雨幕中他才恍惚意识到一点:她怎么知道他寝室顺路的?
盛安大学的寝室主要分布两处,又是一南一北的,住的人都挺多的。
一路上,林洵都在想方设法将伞往旁边倾斜,他和洛锦熙有点身高差,虽然他之前图实用买了把大点的伞,但也担心将女神淋着。
是的,洛锦熙也算是部分校友心中的女神。
大学里,长相不错,才艺双全,参加不少比赛和活动且热情开朗的女生受到欣赏是很正常的事。
林洵本来只是作为路人肤浅地欣赏一下人家的美貌和才艺,但上次地铁一事后,被洛锦熙帅到了,现在看向对方的眼神中都蒙上了一层厚厚的滤镜。
而且洛锦熙这个人根本没什么架子,几乎谁和她第一次见面都能相处得很好。
“你们计算机系最近都忙什么呀?”回去的路不算太短,下雨天走路更慢些,当然要找点话题来缓解尴尬。
这个话题其实有点突然,洛锦熙去年在学校晚会参演了一出英文歌剧,大家都知道她是英文系学生。
林洵绞尽脑汁去想最近的事,在雨声中回答道:“我啊,最近在找实习,然后备考……噢还和室友在准备之后要参赛的项目,不过我不是主力军,跟着去混一下而已。”
不过林洵很快就补充道:“我有个室友,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他,贺彦淮,他老厉害了,去年参加的时候就拿过奖,今年跟着他估计怎么都不会空手而归。”
贺彦淮,这在他们计算机系是一个很有讨论度的名字,因为都是一个专业的,人家学的东西好像跟别人学的不一样,在大学阶段,能在专业领域被单拎出来受人膜拜的学生显然不多。
“我知道他。”洛锦熙笑了笑。
林洵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毕竟他这室友除了专业能力过强以外,那张脸也让他在校内很有辨识度。
有一个让人不得不承认的普遍现象,优越的外形条件再加上任何一门技能都能让一个人在人群中脱颖而出,而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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