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豺口夺食
“把它们吓退就行。”
陆建升又提醒了一声,他并不是心慈手软,要知道豺狗子报复心极强,他只想从这群豺狗子手中抢下两头鹿,而且豺狗子速度极快,如果不小心杀了豺王,这十几只一起冲上来,他们还真不好对付。
“陆哥,我懂!”
李大柱笑道,他经常在山里打猎,对群豺狗子的习性也极为了解,这群玩意,是非常难对付,尤其是豺与豺之间那紧密的协同配合能力,这些小家伙并不大,但就是能屡屡猎杀比他们大上许多的动物。
就比如这只公梅花鹿,可以说从头到尾都被拿捏得死死的。
说话间,陆建升也早就拿着枪开了起来,
两人就在山坡上朝这群豺狗子射去,不把豺狗子逼退,陆建升可不会下去。
“砰!”
“砰!”
两声巨大的枪声震荡整片山谷。
这群豺狗子明显被着突如其来的枪声吓了一大跳,有颗子弹打到一头豺狗子旁边,顿时把它吓得跳了起来。
不过离山谷有些距离,陆建升也能放心下去。
其中一只体型最大的豺狗子吼了一声,所有的豺狗子都停下了脚步,朝着山坡上的陆建升和李大柱叫了起来。
整个豺群都退后了几步,不过看着眼前两头梅花鹿,这群豺狗子并没有逃跑,
顿时的豺群当场就乱作一团,哄的四散而逃,眨眼之间就全部消失在了山谷一旁荆棘中、莽林子里。
陆建升之所以没射豺王,是因为豺狗子报复心极强,如果不小心被打死了豺王,这些豺狗子没有豺王的约束,只怕会一股脑的冲上来。
陆建升瞅了一眼,豺狗子是喜欢群居的动物。
毕竟这可是它们整个族群辛辛苦苦,打下的鹿,一口肉都没尝到,哪里舍得逃走。
“不跑?看来不杀一只是吓不退了。”陆建升没有犹豫,把枪托抵在肩上,开始瞄准豺群,
开枪打猎不是打死靶,不用瞄准就能信手拈来,
最起码,现在的陆建升短时间还做不到,瞬间瞄准百发百中。
接下来就是这两头梅花鹿,从老鹰崖把它们运回去,只怕有些麻烦。
“呃……”
看的出来,李大柱还是很心疼子弹的。
可惜这玩意没见过什么人吃,皮毛可能能卖上几块钱,但是他瞅了一眼莽林子里一双双眼睛,当着远处豺狗群的面对它剥皮,那是自找麻烦。
尤其是还有一两百米的距离。
陆建升和李大柱带来的三条狗,自然也不甘示弱的叫了起来!这些豺狗子虽然凶残,但是上山打猎的狗,一般可是连熊都敢撵,只不过打不过而已!!
能带上山打猎的狗,一般都不太会太怂,尤其是有主人在一旁。
如果杀了其他的豺狗子,豺王可能害怕!然后会饶着你走,当然想在这种森山老林中,抢它们的食物,还把它们彻底赶跑那也基本不可能。
要知道这年头很多猎人打猎还在用土枪,而且他们手中的子弹也精贵,平时那会舍得拿子弹练什么枪。
豺王被旁边豺狗子的陆建升一枪爆头,顿时鲜血滋了豺王一脸,它当场惊吓的跳了起来。
刚才过来盯梢的三头豺狗子,其中就有兵豺和苦豺,不过刚才它们枪声一响,三头豺狗子吓的,都跑下去和豺群汇合了。
很快它们就来到豺狗子的尸体前,拎起地上的豺尸,估摸了估摸,差不多得有三十斤。
而且李大柱这次来老鹰崖可没敢和李老三说,他是偷偷来的,这要是能打到一头鹿回去,不仅能回去交差了也能在他爸面前长面。
这也是为什么,陆建升一开始没有看出那只是豺王之前,只是选择吓退这群豺狗子。
豺王统领整个豺群,兵豺负责追逐攻击,保姆豺照顾幼豺,也为整个群体服务,苦豺,
由豺群中的老弱病残组成,干的都是最危险的活儿,比如诱敌或者断后,
当然,这是种并不完全正确,事实上豺群之间虽然存在等级制度,但并没有那么明显,部分豺之间的分工并没有那么明确,经常“身兼数职”。
两百米的距离,直接一枪爆头了豺狗子的头。这枪法,在这年头打猎的猎户中,已经算是非常不错了。
有老猎手把豺群分为豺王,兵豺,保姆豺,以及苦豺四种。
“嘭!”
不过陆建升看到它们并没没有跑多远,一个个都在莽林子里远远的盯着他们二人。
此时李大柱也重新装好了子弹。
那只应该是豺王。
“陆哥怎么办!要不要在打两枪,这些豺狗子不跑。”
不过目标是它旁边那几只公豺中,看起来最瘦小的那一只。
“跑了!走咱们先下去。”
陆建升枪口对准豺群中那只体格最大,毛色鲜亮,背毛最红的豺王,
只留下一具豺尸,颓然倒在还未完全死去的公鹿身上。
要不然哪里还会和这豺群废话,
早就一枪一个。
陆建升也带着老黑跟着下去,
瞄准后,陆建升果断扣动扳机,只听巨大的枪声震荡整片山头。
“陆哥,好枪法!!”
陆建升吩咐道。
李大柱夸赞道。
李大柱连忙招呼着两条狗,开心的从山坡上下去,这两头梅花鹿加起来肯定有三百多斤了,这次收获大了。
闻言。
将豺尸放在一旁,陆建升又拿起枪,对准旁边腹部还在一鼓一鼓,尚有半口气的公鹿。
“嘭!”
陆建升毫不犹豫的扣动扳机。
他这次可不是为了单纯打枪,这一枪除了解决梅花鹿,
同时也是为了震慑隐藏在暗处的豺群。豺狗子不比其他动物,胆子大得很,
就这一会的时间,已经有两头不怕死的豺狗子从莽林子里悄悄的走了出来,他这一开枪,瞬间又把它们吓进去。
至于那只母鹿,早就已经死了,倒也不用浪费子弹。
陆建升也没有给它们开膛放血,在这里放血到时候来的恐怕就不止豺狗子。
接下来就是怎么把鹿给运回去,像他之前一样制作雪橇肯定不行,太浪费时间了。
他们这一番打豺口夺食,已经耽搁了不少时间了。
想了片刻,只能用笨办法。
砍一棵粗树枝或者小树,陆建升身上带的有绳子,把两只鹿绑好,两人合力把两只鹿抬回去。
三百多斤的东西,在这大山之中,
就算两人都是有两把子力气,也不是那么轻松,但是谁也不想放弃这到嘴的梅花鹿。
随后李大柱去砍树,而陆建升负责先绑两只鹿,三只狗在一旁负责放哨。
他放好绳子,把母鹿搬了过去,又走到到公鹿的旁边蹲下,扳过鹿头。
这头公鹿的额部角基很浅,底座还高,看样子年龄不大,应该只有两三岁。
突然陆建升注意到公鹿头上的鹿茸不由心中一喜,这是三杠鹿茸。
鹿茸是指鹿角还没有长成而且上面有一些绒毛的鹿角包,这种鹿茸中含有一些血液和茸毛。
要知道鹿茸自古以来都是一道名贵的中药材!价值不菲,只有雄性梅花鹿才有鹿茸!
公鹿在出生后第二年春季由毛旋处长出突起,逐渐形成角基(通常称草桩),是生长茸角的基础。
公鹿一般从二岁开始长茸,二岁公鹿的茸角称为初角茸。
这个时候,鹿茸的质量最高,价值也最好!
初角茸一般不出现分杈。梅花鹿到以后鹿茸才会分杈。
这时候的鹿茸是二杠鹿茸,所谓的二杠鹿茸是指鹿茸只有两个分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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