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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11章

小说:

我嫁了个什么东西

作者:

二十四番

分类:

穿越架空

白崇远妈妈郑娟是个资深护士,接到儿子电话后提前两天向医院请了假,先通知各路亲戚白崇远要带着媳妇儿回来,然后从里到外把家里打扫一遍,能换新的都换掉。

白崇远回省当天,郑娟提前一个小时在高铁站出站口候着。

“婆婆说她已经在出站口,我们不用打车。她穿一件浅灰色风衣,方便认人。”王日晴出了高铁站,扭头对推着行李箱的白崇远说。她一路上一直在跟郑娟聊天,提前熟悉一下。

“刚才还你妈你妈的叫,这就改口了。”

“当她的面叫你妈,那你多没面子,白崇远,我可是为了你才改口。”

“我还应该谢谢你?”

王日晴给他一个“你知道就好”的眼神。

高铁站出站口人很多,穿灰衣服的一抓一大把,显然郑娟没什么接站经验。王日晴打眼一扫,一下子就认出前面树荫下那个人是郑娟。

郑娟头发利落地梳在脑后扎一个丸子,眼尾皱纹向上挑,唇瓣微抿,看着有点儿严肃。一般这种面相都出现在诊所里,就是按着生病小孩往屁股蛋上扎针那种。

王日晴小时候比较作,跟风搞“要风度不要温度”那套,冻得鼻涕到处甩,被拉到诊所结结实实挨上两针才消停一些。

也因为这个,她有点儿怕护士,“白崇远,你看那儿,是婆婆。”

白崇远没说话,郑娟眼前一亮,冲他们扬手,快步走过来。

眼睛在儿子身上停一圈,儿子过得不错,看向王日晴笑道,“这就是小晴吧,真人比手机里漂亮多了,白崇远娶到你是他的福气。”

“婆婆,这些是我家那边的特产,也不知道合不合你的口味。婆婆要是喜欢,回头我邮一些过来。”

“喜欢,只要是儿媳妇带来的我都喜欢,呦,这么沉,一路提过来重不重。”

“婆婆,你身上香香的,很好闻。”

“我自己做的无患子熏香,平日熏一熏,明目舒心。你喜欢的话,我给你调一些女孩子用的。”

“给我调?婆婆你真好。”

王日晴嘴甜会说话,郑娟很快叫她哄得舒舒服服,两个人好得跟亲母女一样,手拉手进了车子。

白崇远打开后座车门,坐在王日晴身边,“妈,你开车。”

白崇远人高马大,他一进来,后座顿时显得无比拥挤。

“你不开?”

“高铁上有点儿累。”

郑娟下车坐到主驾,扣好安全带,“怪妈,妈疏忽了,你们一路回来肯定很一疲惫。”

郑娟还想跟白崇远说些什么,后视镜中白崇远头一歪埋进王日晴颈项里,王日晴被他头发扫得有些痒,仰着脖子躲来躲去,两个人别提多亲密。

郑娟识趣儿地收回视线。以前都是白崇远开车,如今有了媳妇儿,开始腻歪喽。

回到家,郑娟把小两口赶回房间,让他们好好休息休息,还贴心地点了缓解疲乏的黄栀子熏香放在屋角。

王日晴觉得回房有点儿没礼貌,白崇远先一步推开卧室门,“会吗?我倒是觉得,相对于接受长辈的安排,拒绝才是没礼貌。”

王日晴一想也对,于是蹦蹦跳跳跟上,与老公在一起总比跟婆婆舒适。

房间不大,床和衣柜都很新,一看就是刚买的,还泛着淡淡的甲醛味儿。

书桌有些年头,部分地方掉了漆,露出斑驳内里。书桌上面连着一排书架,满满当当塞着书。墙上贴着白崇远从小到大的奖状。

“看什么。”白崇远说。

“你好厉害。”王日晴弯腰看白崇远得奖合照,照片里的模样青涩且有朝气,现在就沉稳得像一本书,“白崇远,你跟照片里的样子不太像。”

“哪里不像。”白崇远盯着王日晴。

“少了一副眼镜,越看越帅。”王日晴踮起脚尖在他眼睛上亲了一下,“谁能拒绝漂亮的人呢。”

王日晴爬到床上,她是个话唠,自己一个人叨叨叨说很久,白崇远偶尔“嗯”一声算是回应。

郑娟打开橱柜取香料做粉蒸排骨,白崇远喜欢吃这个,又拆开包装袋,洗菜、配菜,在厨房来回忙活,锅铲碰撞声响了很久。

两个小时后,郑娟摆好六菜一汤,敲卧室门,“小晴,小远,饭做好了,出来吃一些。”

王日晴在高铁上呼呼大睡,一点儿困意都没有,回到房间一直在玩手机。饭菜香味时不时飘进来,她早馋了。

“白崇远,”白崇远躺在床上闭目休息,他睡相很好,长长一条,几乎一动不动,王日晴有时候觉得他像躺在停尸房的死人。王日晴推他,“醒醒,婆婆叫你吃饭。”

“嗯。”

出于职业习惯,郑娟做饭时都是“211”营养搭配,2份青菜,1份肉,1份主食。她喜欢这么吃,也给白崇远这么做。儿媳妇一来,桌上的青菜都在白崇远面前,王日晴的则是肉。

“小晴,尝一尝妈做的粉蒸排骨,小远最爱吃这个。油闷大虾我照着抖音现学的,也不知道合不合你口味。”

烤干的米粉吸饱排骨烤出的油,排骨酥烂软糯,米粉油油润润一整个香住,油焖大虾外脆里嫩,一口咬下去满□□汁。王日晴拿筷子夹了一个,眼睛都亮了,“婆婆,你该去开个酒楼,一定生意火爆。”

郑娟让王日晴哄得合不拢嘴,一直给她夹菜,后面才发现白崇远没怎么动筷子,“小远,怎么一口都不吃。”

“正吃着。”

白崇远夹了一只虾,剥去虾壳,放进往王日晴碗里。

郑娟看在眼里,白崇远往日最爱的排骨此刻一动不动,反而去夹虾。白崇远倒不是不吃虾,只是嫌剥虾壳扎手,也因此练出一手“筷子褪虾壳”绝技。可他在给王日晴时用手。

……儿子好像不一样了。

一家人在客厅看电视,门铃响了。

郑娟去开门,是家里的亲戚。

郑娟给亲戚介绍这是白崇远的媳妇儿,又带着王日晴到处认人。郑娟说什么,王日晴就脆生生地叫人,机灵得不行,郑娟嘴角就没下来过。

晚一些时候,来了一个五十多岁的秃头男人,郑娟有一些不快,“小远,你三叔来了。”

白三叔是白崇远他爸那边的亲戚。关系一表三千里,只是同住在一个县,所以交集稍微多了一些。

白三叔年轻时干过几年修车,挣了点儿钱,后来染上赌,钱花得干干净净,搞得妻离子散,那之后没过多久也辞了修车店的工作。

白三叔常过来白崇远家里打秋风,看上什么就装模作样夸赞一番,然后来一句‘我也想要,嫂子不会舍不得给吧’。

郑娟要面子,每次都口是心非点头,吃哑巴亏。

“听说小远带媳妇回家,我来看一看。”白三叔打量王日晴,“这就是小远媳妇吧,长得真阳光,一看就是爽快人。”

“白三叔好,我是王日晴。”

“小远媳妇儿第一次上婆家门,都带什么好东西了,让我长长见识。”

郑娟脸色一变,打秋风打到新媳妇头上了,她都觉得白三叔给白崇远丢人,语气急道,“白三叔!”

“我跟小远媳妇说几句话,嫂子一脸不乐意。我吃过的盐比嫂子走过的路都多,替嫂子掌一掌眼,免得小远媳妇糊弄嫂子。”

郑娟气得不行。

王日晴拉白崇远袖子,悄悄问道,“你这白三叔怎么回事儿,说话阴阳怪气的。”

王日晴声音不大,却正好全屋听得见。

白崇远以同样的音量说了白三叔之前干的那些事儿,“没什么,就是看上你带来的那些东西,想弄走一些。”

王日晴:“也没带什么贵重的,无非是两瓶酒,两条烟,一盒好茶,一箱阳光玫瑰。看一看倒是没什么问题,白三叔可别一眼爱上,然后非得要走一些。”

王日晴每说一句,白三叔眼睛就亮一分,仿佛那些个好烟好酒已经在他家们门头堆着。“三叔这一辈子没什么爱好,就喜欢喝那么一小口。小远媳妇,三叔尝一尝那酒,你该不会舍不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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