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春》
文/陈十年
开平七年春,一季连绵雨。
河越全城被笼罩在阴雨连绵里,从雨幕里望过去,全是朦胧水汽,和微微的寒意。
在这连绵阴雨里,成家易主。
成家百年大族,一直支撑着河越一城生产发展。河越没有城主,默认成家家主为城主。许多年来,成家一直扶持着河越,可以说,成家与河越是密不可分的。
此前成家家主非聪慧非常,即沉稳机敏。到这一辈,出了一个不成器的儿子成旭,成日里喝酒□□,挥霍无度。兴许是这连年纵欲以及挥霍无度的报应,连阎罗王也看不下去,便派人在二更带走了这不孝子。
成旭死在女人床上,那女人是他姘头,是城里一个花楼的老姑娘,倒还有些名气,也不知怎么倒是和成旭狼狈到一块去了。死的时候,二人还光着身子搂在一块,也不知羞耻。
成旭为成家嫡长子,他这一死,免不得留下一个家主之位来叫众人撕扯。在这腥风血雨里,成旭唯一留下的儿子成戚却意外夺魁。
成戚不过十一岁,处事却老成持重,手段狠辣,在风雨飘摇里稳住了各方口舌,坐上了成家家主的位置。
成家世家大族,其中牵扯,盘根错节,在此之前,没人想到成戚会出头。在他们眼中,他不过是个十一岁的小毛孩子。
可这小毛孩子,先是发落了一位嫡亲的世叔,又迅速清洗了各方势力,加之成家老部忠心耿耿,也算稳住了局势。
这一切从发生,到结束,用时不过半月。
至此,成戚以手段阴毒狠辣名声在外。
这一日,天放晴。
朦胧水汽散去,微微的寒意却没散。河越地处偏僻,气候偏寒冷。
成府。
简伯追出来,将披风递给小少爷。“少爷,你怎么又不穿衣服就出门了。”
“简伯,我没事。”
府中花园绿植葱郁,是冬日也不凋谢的东西。在葱郁绿色里,少年转过身来,这便是成家新家主,成戚。
成戚乃成家嫡夫人所生,夫人曾经是河越第一美人,成戚也生得随她。一双狭长的眼,眼皮微垂,盖住三分眼白,平白添了几分邪气。
简伯听他这么说,嘴上笑着应下来:“好好好,你没事,就是天儿冷,简伯不放心你,一定得多穿件衣服。”
简伯动手替他系上披风,心中却叹气。
这小少爷啊,天生早慧,就是打娘胎里生下来就先天不足,导致身体一直不大好。这些日子家里动荡,少爷费了好大心力,这些他都看在眼里,也疼在心里,可是他无能为力。他只好多照看些少爷的身子。
少爷抬手修剪了一枝枝桠,简伯顺手接过来,“少爷,我命人炖了鸡汤在厨房,你可得记得喝。”
成戚点头:“好,谢谢简伯。”
简伯笑:“什么话,简伯照顾少爷,是简伯的服气。”
简伯是随夫人进门的,至今已经十多年了。
成戚妥协,微微笑开:“是我失言。”
简伯拍了拍他的肩膀,摇摇头表示这没什么。
成戚转头看着那一丛丛绿植:“他的尸身还在那儿吗?”
说来也可笑,如此动荡时候,死了的成旭倒落了个安宁,竟也没人管他的尸身。
简伯面露惊愕,连忙认错:“是我的疏忽,怎么忘了叫人去领回来。”
成戚摆手,叫停他的动作:“罢了,我亲自去吧,好歹不叫外人笑话。”
简伯沉吟片刻,点头:“也好,我陪你去。咱们把他尸身领回来,再风光送葬,也不落人口舌。”
“嗯。”成戚点头。
成戚随简伯一道出了成家大门,马车在门口等着。
简伯扶他上车,对车夫说:“去远书巷。”
那老姑娘便住在远书巷,成旭尸身还停在那儿。
河越信奉神明,有古法使尸身不朽。人死后,都会先将尸身加工一番,使其不朽后送入棺材。而后请专门的人,将棺材送进崇山峻岭之中。
这是河越的传统习俗。
成家马车与别家不同,百姓一眼便能认出。成家马车停在远书巷门口,引来不少人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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