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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镇因其位于县城之西而得名。
这里有整个安昌县最大的一条灵脉,开垦出很大一片灵田。
灵田周边平时戒备森严,平时是绝对不允外人靠近的。
二狗子一进入城西镇就被分派了一块防守区域。
因为蝗虫群一次起飞,飞不了太远,中间需要停下来休息,然后再次起飞。
这样就给了他们这些不会飞的人,沿途拦截的机会。
他们防守的这片区域,原本是农田,庄稼早就被蝗虫吃光了。
在他们身后,则是一片灵田。
灵田里种植了一些两三尺高的小树,树上稀稀拉拉残留着几个小果,长条形,尖尖的。
竟然是辣椒树!
不过这些辣椒树上,都蕴含着浓郁的灵气,并不是普通辣椒。
而是大名鼎鼎的朝天贡椒。
二狗子记得在书上看到过,这是安昌县特产,每年要上贡朝廷500斤贡椒。
据说当今英明睿智,文治武功,德被苍生,万寿无疆,至高无上隆兴圣皇帝就很喜欢吃辣椒。
几乎是无辣不欢,尤其是钟爱安昌县出产的朝天贡椒。
辣椒这种菜有一个特点,越是干旱少水的环境,结出的辣椒越辣,品质越好。
所以这两年安昌县大旱,对于这种灵菜,却很有利。
不过眼前这些树上的辣椒,应该被抢收过了,树上没剩几个辣椒。
灵田周围,临时拉起一层渔网,防止蝗虫进入田里啃食。
同时也能防止像二狗子这一类人进入田里偷辣椒。
实不相瞒,二狗子看到这些朝天贡椒的第一眼,就产生了偷两棵辣椒树的小心思。
只是被一层渔网所拦,没机会下手。
他心中只能指望,什么时候队伍拦不住了,被蝗虫冲进辣椒田。
他就可以冠冕堂皇地冲进灵田里与蝗虫战斗,趁机混水摸鱼。
他们队伍从接手的时候开始,这一区域已经有大量蝗虫存在,所有人直接进入战斗状态。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战斗,他们这一队人马对于灭蝗早就轻车熟路。
再加上天空上有两只大白鹅盘旋,就没有一支虫群能飞过他们的阵地。
每次战斗的成功,让二狗子很焦虑。
做为一名地地道道的农民,他看到那些辣椒树,他就想弄几棵种到蛇口山上去。
但现在却苦于没有机会。
现在他看到手下的队伍取得一次次辉煌胜利,他心中一点喜悦都没有。
特别是两只大鹅还不晓事,每次战后都伸长脖子走到他面前夸耀战功,求主人夸奖。
但他又不能明着让队伍放水,两只鹅更加无法理解他这种细微的小心思。
至于如果防守失败,被蝗虫吃掉一些辣椒,这里都是县太爷的东西,关他二狗子什么事?
二狗子站在外围,偶尔用望气术往灵田中央看去,越往中心位置,灵气越浓郁。
听司马义说过,县太爷的灵田里,还种植了一些很珍贵的灵药。
不过产量极为稀少,除了向上级官府和朝廷缴纳一部分,外人连一根灵药毛都别想得到。
自从队伍来到城西镇灭蝗,至今已有好些天。
这期间,他看到当初派出去奔赴各地的灭蝗队伍,都已经被召集到了城西镇。
包括一直守在丁家庄的那一支,以及张有良率领的队伍,大家全都来了。
以灵田为中心,20余支灭蝗队伍被分派到各个位置防守。
经常有队伍防线被蝗虫撕开,临时招募的乡民溃逃,蝗虫冲进灵田,咬开渔网,啃食灵田里的作物。
在这所有队伍之中,唯有二狗子的队伍表现最为亮眼。
在连续几天的战斗中严防死守,没让蝗虫群前进一步,甚至还向外推进了十余丈。
跟其他队伍相比起来,就显得战功卓著了。
至于取胜的原因,一是得益于二狗子提前所做的改编,以及严格执行的纪律。
为了执行军法,捕快每天带一队精悍的汉子,手持大刀,逃一个杀一个,杀得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乡民被震慑,只能拼死战斗,战死至少还有奖,万一没死就算捡了一条命。
经过一段时间铁与血的磨练之后,他手下这一拨人个个奋勇,悍不畏死。
而且,每次战后得到的蝗虫,二狗子可是一点也没克扣,全都按照战功奖励下去了的。
虽说军纪很重要,这种道理谁都懂,但知道是一回事,能否执行,能否做到又是另一回事。
除此之外,他这支队伍最耀眼的,还属于那两只大白鹅。
两只进化成灵兽级别的大鹅,实力相当于人类练气初期修士。
战场所有武秀才之中,都没几个人能比两只鹅强。
最重要的一点是,整个战场上,大鹅是人类这边唯二能在天上飞的。
其他战场上,一旦虫群起飞,大家只能在地上干瞪眼,等着虫群降落。
只有二狗子这边,两只大鹅守在空中,将大片大片的虫群拍落下来。
使得虫群始终无法从他们的头顶飞过去。
这样
两只鹅,自然吸引了很多人过来打探。
二狗子只推托是师父给的,反正李半仙也不知道去哪里了。
这几年里,经常有不好解释的东西,他都往李半仙身上推。
反正师父神通广大,就算将来返回三岔子镇,想必也不会惧怕这些小小麻烦。
这一天大战刚刚结束,二狗子的队伍又一次取得大胜,大家聚在一起分配战利品。
收获的虫尸里面,夹杂着大量变异蝗虫,大部分都是被大鹅用翅膀扫下来,地上人员补刀杀死的。
现在因为每天战斗强度大,人员伤亡率高。
二狗子已经把一些变异蝗虫分给那些立功的普通乡民食用。
变异蝗虫蕴含能量,对武者有很大帮助,普通人食用也能增长力气。
“收获不错啊!恭喜恭喜!”
这时候,司马洪单独走来,向二狗子道喜。
因为有司马义这一层关系存在,二狗子对待司马洪自然也显得亲近许多。
“司马兄,怎么有空到我这里来闲逛,快请坐,正好有刚刚猎杀的变异蝗虫,一起吃点。”
“好啊,正好我还带了一坛酒!”
司马洪也不客气,早就提了一坛酒过来的。
过了没多久,就有一个大肚子孕妇,托着一大盆烤好的变异蝗虫送了过来。
司马洪捏起一只五寸多长的蝗虫咬了一口,大口咀嚼,极为享受。
“我还是托你的福,才能吃上这么一顿蝗虫大餐。”
变异蝗虫体能蕴含灵气,对于修炼者有很大的帮助。
只是这种蝗虫飞在天上,速度极快,很难猎杀。
其他队伍能猎杀到的数量很少,每一只都很珍稀。
二狗子这边有两只大白鹅飞在天上相助,才能猎杀到很多变异蝗虫。
以至于他队伍里的普通人,只要立下功劳的,现在也能奖励一两只变异蝗虫。
让其他队伍羡慕不已,很多民夫想要跳槽到二狗子这边来。
不过二狗子现在并没有大肆扩张人口,只补充了少数精壮,除掉战损,一直维持两千多人。
“张兄弟,你也喝些!”
“我喝不惯,感觉酒不好喝。”
二狗子以前跟着师父喝过一两次酒,感觉这玩意一点也不好喝,又苦又辣又呛,等于自找罪受。
有买酒的钱还不如买点蜂蜜冲水喝,嘴里甜丝丝的,这才是享受。
“哈哈哈……”
“张兄弟今年多大了?”
“我今年18岁了。”
二狗子如实回答,至于具体哪一天满的18岁,他自己也搞不清楚。
自从父母去世后,他就没过过生日,他也不记得具体的日期了。
“我跟你说,男人就得学会喝酒,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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