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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第 12 章

小说:

太易动情[男二上位]

作者:

维生素c软糖

分类:

古典言情

明月做了一场梦。

梦里白雾一样的灯光,层层叠叠向下落,向下,向下。红得像火焰的丝绒幕布,离她不过半步远,可是恍恍惚惚,仿佛隔着很远很远,渺茫得很。

她感觉脖颈处一紧,一条粗麻红绳拖到地上,如同绳索困住她。令她一呼一吸,都需要主人的允许。爱恨,虚妄,贪婪都由对方掌控。

牵着绳索的男人屈膝蹲下来,地板倒映出一双琥珀色洞穴,飞出无数只黄色飞蛾,扑扑翅膀,龙卷风一样将她吞噬。

然后,她闻到一股熟悉的薄荷味,立刻便醒悟过来。

“兰泊,手气怎么样?”

她搭讪着笑着。

沈兰泊没有回答,甚至没有抬头。

明月试探着把手轻轻搭在沈兰泊的肩上,沈兰泊脚边的杜宾犬立刻弹起来,咻咻吸着鼻子,把明月吓了一大跳。

沈兰泊伸出手,在狗头上揉了两下。

“别闹,是不是又犯贱了?嗯?”

那狗立刻收回目光,重新卧回原位。

沈兰泊赞道:“嗯,贱狗。”

他似乎许久没开口说话了,声音带着沙哑的粗粝感,好像老式留声机里带着鼻音的男歌手。

明月咬咬唇,脸莫名红了几分。

一时间也揣测不出说什么好,只好重新把手搭回他的肩膀。

粗纺羊毛的材质,摸起来有些硌手,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刚从外面进来,还带着丝丝寒意。

她无意识摩挲来摩挲去。

这肩膀她那样熟悉。

曾经她搂着他的脖子,无数次在他耳边叫他小沈哥哥,他也笑着回应。她闭上眼睛,那声音仍在耳边回响。

在她刚结婚的第一年,沈兰泊最着迷于她的那一年,他们也曾经如胶似漆,也像寻常夫妻一样相敬如宾。

至少在她看来是这样。

那时候,她把手覆在他的手上,他不也反过来握住了她的手吗?她贴近他的脸,他不也吻上了她的唇吗?

她不相信在那温暖背后,没有一丝丝柔情蜜意。

有时候明月想想那段时光,便觉得,沈兰泊愿意发脾气就发脾气吧。

她想起滚烫的金色,少年琥珀一样的眼睛。

想起铺天盖地的红雾,站在民政局那面红墙前,相对着许下的承诺。相濡以沫,忠贞不渝。

不管她的小沈哥哥是真情还是假意,在那一刻,明月向上帝起誓,用一颗真心,求他接受自己的诺言。

明月伸手取下他指尖的烟,放在嘴里,缓缓吐出一口烟雾。

周围立刻传来惨叫:“嫂子,不带这么秀恩爱的呀!”

明月微笑,她轻靠在沈兰泊身上,斜倚着坐在他椅子的把手上,握住他的手,引他放到另一张牌上,“打这张。”

刚才说话那人眨巴眨巴眼,向旁边递一个眼神,恰巧被明月捕捉到,明月尴尬地笑笑。

明月知道被递眼神的女人是陈姣姣,沈兰泊母亲的干女儿。

干兄干妹好做亲——沈母认下陈小姐,也是存了撮合她和沈兰泊的心思吧。

还没结婚之前,高明月有一回去兰泊家,刚进卧室就听到客厅传来响动,沈母来了。毕竟两人的关系不光彩,不能叫人看见。

情急之下,只好躲进兰泊的衣帽间,明月这一躲就是一下午。

不清楚是沈母没走,还是兰泊将她忘了。明月既不敢出去,也不敢发出响动,只好蹲在衣柜底下,在橱窗里发现一本相册。

一打开就是一张结婚照。

新人簇拥着一对花僮,男孩西装领结,女孩白纱裙。一个捧花,一个捧戒指,像一对缩小版的新郎和新娘。

明月认出那男孩是沈兰泊。而两个小时之后,她会知道,原来那小女孩就是这个陈小姐。

那天明月等着等着就睡着了,相册始终没敢再往后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人进来了,一个女人蹲在明月身边望着她手中的相册,烫过的卷发垂到明月手边,一股清爽的香气。

明月吓了一跳,正思考理由解释自己为什么出现在这里,对方笑了,饱满的红唇上扬。

“我和沈兰泊很像一对吧。瞧,多可爱。”

明月不语。

“你就是沈兰泊资助的那个学生?长得很漂亮嘛。有什么需要,尽管和我说,我还没有帮助过穷人呢。”

对方站起身,走到门口,高挑的身姿挡住大半的光线,巨大的阴影瞬间笼罩明月。

她倚着门框笑着吩咐道:“对了,干妈带来一些汤,我和沈兰泊喝了。你去把碗洗一下。”

那几年也不知道为什么,经常在沈兰泊家碰到这个陈小姐。

常常一见面陈姣姣就嘲笑她:“小朋友,这次藏好喽,不要叫干妈发现了哦。”或者送一些她用过的东西给明月。明月用不上,可是价值不菲,丢掉又可惜。

她总指挥着明月这里擦擦,那里扫扫,或是吩咐明月去取她送修的电脑或者名牌包,把明月当成完全的佣人。明月觉得,这大约是沈兰泊默许的。

沈母始终也不知道他们同居的事情。后来她和兰泊结婚了。婚后第一年,去兰泊家拜年,陈小姐也在。

明月挽着兰泊的手,堂堂正正向沈母问好,领她的红包。看陈小姐坐在沙发上嗑瓜子,闷闷不乐的摸样。明月也并不觉得怎么快心。

自己只是暂时占有沈太太的位置,等到沈兰泊发现自己需要更强大的另一半来相配时,他会发现,陈小姐和他才是最相衬的。

所以明月在陈小姐面前,总觉得低人一等。

而当着陈姣姣的面,和沈兰泊亲密,在明月看来,简直好像当着警察的面偷东西一样奇怪。

没发现陈姣姣在场倒还好,现在发现了,想起自己方才轻佻的表现,明月立刻收回放在兰泊身上的手,从椅子上站起来。

已经打过一圈,兰泊正在伸手摸牌,他已听牌三六万,正是胶着的时候。他吐出一口烟,冷雾中他的面目更加专注了。

沈兰泊的好胜心很强。

这一点在生活中其实很明显。

比如他可以连续好几个月都玩同一个游戏,直到完全通关,才会换下一款。和她去游乐场,即使再不情愿陪她玩碰碰车,只要她说他们开得比别人的碰碰车慢,他也会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放在方向盘上。

明月蹑手蹑脚向旁边让让,沈兰泊侧了侧脸,看到她避开的身影。在那一霎,明月看到他脸上的阴影骤然深了,好像心情很不爽似的。

但明月觉得那或许是错觉,兰泊现在的注意力应当在牌桌上才对。

这时,手机在口袋里震动起来。

明月拿出来一看,吴以萌传来一张照片。背景在火锅店,年轻的女孩子大笑着露出一排门牙,配文是没有你宿舍都不完整了。

明月低头回复道:下次一定补上。

一抬头,正碰上沈兰泊的目光。

明月下意识关上屏幕,沈兰泊皱起眉头,顿了顿,终究没问什么,只淡淡说:“手机里有什么好笑的。”

“什么?”

明月低头看向手机。黑色玻璃上倒映出一张脸,嘴角上翘。可不是在笑着嘛。

“哦,我的同学,她们喊我去吃火锅。”

沈兰泊转回头,把牌顺一顺,随手衔了张九万在指尖转来转去玩,指尖顺着奶白色象牙骨懒洋洋划动。沈兰泊的指甲整齐干净,在灯光下泛着漂亮的粉光。

明月不见他开口,诚惶诚恐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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