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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第 17 章

小说:

青春是朵木棉花

作者:

天玺承欢

分类:

现代言情

在新一期《N.Z》发售之前,我一直战战兢兢。

如果反响不好,他们会不会直接停掉我的专栏?我会不会被读者骂得很惨?害怕的情绪像流感,从我的脑子流窜到鼻腔,再感染喉咙。我整个人感觉都不太好,甚至有时候,我能清楚听见宣判死刑一样的丧钟。

在校园里,偶尔有人拿着《N.Z》从我面前经过,我需要非常克制才能制止自己想向他们打听对陆星洺新章节看法(是不是觉得大团圆结局是最大败笔)的冲动。如果听到有人讨论陆星洺,我恨不得凑过去听他们在说什么。

那几天,连陈梦晓都发现我不太正常,“小西,你是不是要来姨妈了?不会是生理期前紧张吧?”

“专业术语是经期紧张综合症。”凌静宜看着书纠正了她。

我含糊着敷衍了过去。

直到《N.Z》的编辑发邮件说他们收到了大量读者来信,大多数表达了对新篇章的喜爱,一直悬着的那颗心脏才安然回到了我的胸腔。

《N.Z》的销售额据说上涨了3%,我对这个数字完全没有概念,只是模模糊糊地知道这大概表示有很多,嗯……很多很多的人喜欢我写的故事。编辑热情洋溢地提到了“草蛇灰线,从前到后无比精彩的伏笔,男女主之间史诗般的契合度预示着他们充满宿命感的人生脉络,果然是灵魂伴侣”以及“读者们十分期待陆先生接下来的作品”。

我脑子里充满了关于宿命感的疑问,忍不住去翻自己的稿子,恨不得化身福尔摩斯,通过蛛丝马迹解读自己的作品,甚至怀疑是否我对自己的作品有所误解:我怎么就没看出来男女主之间存在宿命感?至于默契度,聪明的人不都是那样,不需要把话都说得那么明白才懂吧?难道互怼和总认为自己比对方棋高一着也能算默契了?另外,有默契就一定预示着他们会成为一对儿而不是成为互相信任的伙伴?我的确是埋了不少伏笔,可也不是为了男女主感情线铺陈的啊!

更何况,男女主人公只是冒出了惺惺相惜的苗头,吃瓜群众们就已经快脑补出一场荡气回肠死生契阔的绝世爱情又是怎么回事儿?!

我甚至怀疑,读者们所喜欢的,到底是我创造出来的“哈姆雷特”,还是他们心中的“哈姆雷特”?

盯着编辑发来的邮件里的那句“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这意味着你将成为真正的畅销作家”时,脑子里一阵发懵:诚然,被承认被喜欢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但“真正的畅销作家”,那是什么意思?是说我会像阿加莎一样不断写出让读者觉得“她到底长了个什么样的脑子”的作品,还是像J·K·罗琳一样写出所有人都喜欢的系列作品,又或者像乔治·R.R·马丁一样写出恢宏的作品拥有深远的影响力呢?畅销书作家,这个词在我的脑子里是一个抽象模糊而神圣的概念。

我转过头问刘小叶对畅销作家的看法,她正趴在床上翻着新一期的《漫画世界》,漫不经心地回答我:“你是说筱原千绘、游素兰还是Clamp?”

“他们是谁?”眼角余光瞟到她的床上扔着一本全新的《N.Z》,一阵寒意从脚底冲向头顶。这个故事的主角原型是刘小叶,虽然是升级版本的刘小叶,可八卦热爱美食和自来熟人来疯属性只是模仿没有超越……她不会尖叫着喊“这个叫袁素的怎么跟我这么像”,然后对我严刑逼供吧?!

幸好刘小叶压根没注意到,她猛然翻身坐起来,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我,“你没看过《魔卡少女樱》?《天是红河岸》也没看过?”

我迟疑地摇了摇头,中学时期也看过不少日本文学作品,但这两部从来都没听过。看着她不可置信的眼神,我突然觉得自己非常孤陋寡闻。

刘小叶立马从床上蹦起来,拉开书桌的抽屉,一顿狂风骤雨式的翻找,一边翻一边问:“小西,你高中都在干嘛?这么经典的漫画居然都没看过!”她把好几册漫画举到我面前,上面赫然印着《天是红河岸》,“这可是我的压箱宝贝,一般人我才不借给她。”

在她殷切的目光下,我只能勉为其难地接了,顺便问:“小叶,漫画和《N.Z》哪个更好看?”

“什么《N.Z》?”她一脸茫然。

我指了指她床头扔着的书,她瞄了一眼之后很随意地回答我:“啊……那是许许的,她忘记拿走了。”

我很识趣,趁着刘小叶什么都没发现之前终结了这个话题。

接下来几天,我有些神经质地关注她们几个的阅读偏好,凌静宜除外——就算她读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天体运动学什么的,我都不会感到惊讶。不过昨天上课回来之后,她在房间里翻箱倒柜了半小时,问我们:“有谁看见过我那本《心理学与情绪控制》”,我还是受到了惊吓——她还需要情绪控制?那我们中的大多数早就该进精神病院了。

更诡异的是,那本书第二天出现在了意想不到的地方。

事情是这样的:我找许苑薇借金融学作业,她恰好不在宿舍,让我自己去房间拿。刚进门,我就被不知道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往前一个踉跄撞到了桌角,桌子上原本摞得整整齐齐的一叠书瞬间东倒西歪。最上面的高等数学课本斜着跌下来,露出《心理学与情绪控制》,它下面是一本崭新的《N.Z》,露出一个角,有一页被折了进去。

我手忙脚乱捡书,重新把书码好。书桌上摊着一本《外国英文诗歌赏析》,扉页上端端正正地写着郑筱的名字。除了一瞬间的诧异之外,我觉得没有什么值得深入探索的必要——毕竟书非借不能读,而骑驴找驴的事儿也不是发生了一次两次。

其实“观察阅读偏好”这件事本来就很无聊,我就算知道了她们在读什么书,也无法对标他们对陆星洺的看法。我装作不经意把他当作一个话题抛出来,除了许苑薇表达了对Happy ending的困惑之外,没有人对陆星洺和他笔下的女主角有任何的揣测与幻想。也许在每个人的身边,都有一个像刘小叶那样的同学吧。又过了几天,我彻底把这个抛到了脑后,毕竟我的人生里除了怀疑之外,还有很多别的事情。

作为故事原型的刘小叶,压根没有作为主人公的自觉,她依旧每天下了课之后吃零食看漫画,偶尔嘟囔两句不明白为什么大家会喜欢像《N.Z》这种杂志——已经有好几个高中同学向她按头安利了。后来我才知道,刘小叶连青春小说都不看,理由是“字那么多,看着得多费劲儿啊”。

十二月初的W市,天气阴晴不定,像极了闹脾气的小女生:明明上午还是晴空万里,吃午饭的时候就瓢泼大雨。加上温度忽上忽下,跟坐过山车一样惊喜刺激。学校里穿什么的都有:连衣裙加外套,短袖T恤牛仔裤,上身羽绒服下身短裤,毛衣卫衫……十二月的铭盛校园,一天四季。

我是极度怕冷的人种,这个季节我都是毛衣大衣往身上招呼。可正午却热得恨不能把袖子都剪了。每天出门前,我都无比纠结,到底是早晚被冻死,还是中午被热死。斗争的结果往往是——热了还能靠脱衣服,冷了就只能挨着,还是多穿点出门吧。

凌静宜跟我是完全相反的人种,我怀疑就算冰天雪地的隆冬季节,她也依然会穿着美丽的裙子,在冷风中摇曳生姿。

我一直在想,我们宿舍一起出现,视觉的冲击力大概不是一般人能坦然接受的:来自西伯利亚的我,来自亚热带地区的凌静宜和陈梦晓,来自季风性气候带的刘小叶和许苑薇,外加上身西伯利亚下身亚热带的郑筱——简直是季节大聚会。

今天早晨,太阳依然迷惑性露脸。还没到中午,突如其来的一场雨,任性骄傲地大力泼洒。

郑筱的英文专业课从十点开始,她九点四十分从宿舍出来的时候,天空蓝得跟刚刚水洗过一样,悠然地飘着几朵白云。它成功地迷惑了她,让她误以为就算下雨,那也是下午以后才会发生的事儿。

郑筱叹了口气,本想在教室里等着雨停,可雨越下越大。

再拖下去,食堂里连渣都不会剩下。那些男生简直像恶狼一样,他们分分钟可以把食堂里所有的食物扫荡殆尽。有一次我们亲眼看见一个男生一口气吃了六个大馒头和两份荤菜,刘小叶惊愕地看向陈梦晓——“他比你吃得还多”,而我则惊呼“我们是在埃塞俄比亚的食堂吧?”。总而言之,如果在食堂开门的半小时内还没有抵达,那就可以放弃中饭或晚饭了。

手机上刘小叶的微信跳出来,“我们今天去第二食堂,要等你吗?”

郑筱快速打出一行字,“不用,我从教室直接过去。”

第二食堂离她上课的地方不是很远,郑筱抬起头看看天,心想跑得快一点,应该不会湿透吧?

她把书顶在头上,以最快的速度向外冲。实际上,她最快的速度比走路快不了多少。陈梦晓经常嘲笑她,“郑筱,你是蜗牛投胎的吧”,思考了三十秒之后,她严肃地更正:“应该是乌龟”。我们集体笑得四仰八叉,形象全无,顺过气之后开始讨论蜗牛和乌龟到底谁更慢。

努力奔跑了十分钟之后,她终于看到了食堂的大门。原本看起来要吞噬整个天地的大雨已经收敛了气势,不像之前密密麻麻的水线如绳子一般从天空直直地扔下来,不过天空依然暗沉得很,让人的心情都跟着压抑。

郑筱放慢了速度,她跟我一样,估计身体里根本没长运动神经这个东西。雨已经小了很多,可她已经被淋得湿嗒嗒的。

突然,她的手机在口袋里震动起来,提示有短信进来。她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整个人像是突然被闪电劈中了一样,禁不住浑身颤抖。手机的屏幕被雨水打湿了,那一行字却无比清晰地在她眼前跳动着,“你以为换个号码,我就找不到你了?!”

不好的预感总是那么灵验,她今天从早晨开始一直莫名的心神不灵,没想到……

她木然地站在雨里,从她身边跑过去的人诧异地回头看她——她浑身湿透了,头发全粘在脸上,仍然出奇的漂亮——男生们忍不住频频回头看她,一个男生甚至撞在了食堂的玻璃大门上。

那条短信,仿佛向她昭告:郑筱,你想逃走吗?醒一醒吧,你这一辈子都没办法逃开。她使劲咬着自己的嘴唇,直到血迹斑斑,为什么那个恶魔不肯放过她?

她用尽全身的力气打了一行字:“顾宇,你怎么还不去死!”,手指停在发送键上,却迟迟不敢按下去。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的手机再次震了起来,又一条短信:“你居然敢不回我消息?我周末来找你!”

郑筱惊恐地看向身后,仿佛那个人随时会出现,他会一把掐住她的脖子,把她拖进那个无底的深渊当中。原以为那可怕的一切已经结束了,但似乎只是她一厢情愿的想法。

此刻,过去日日夜夜缠绕着她的噩梦,再一次攫住她的心脏。四周的空气变得稀薄,她张开嘴巴,大口地呼吸。按住删除键,看着那一个个字从手机屏幕上消失,接着她快速打出一行字:“你要多少?我打给你。求求你,别来!”

按下发送键后,死死地钦住关机键,屏幕黑了,她马上把手机塞进包包的最底部,压在所有的书下面。她希望手机永远不再响起。

郑筱一身湿嗒嗒的出现在第二食堂,大部分人向她行注目礼,眼神中透出“就为了吃个饭,至于吗”的意味。她根本无暇顾虑别人在想些什么,只是木然地走到空位置上坐下。身上的水不停往下滴,很快就在她脚下汇聚成一条蜿蜒的小河。嘴唇上的血液已经凝固了,暗黑色的痂像是冬天皲裂的伤口。

无数本应该成为过去的画面在她脑子里不断回放,定格在顾宇被抓的那天:她躲在电线杆后面,死死地攀住那根杆子,连手被磨出了血都不觉得疼。没错,是她向警察通风报信,她恨不得警察当场拔出枪,一枪打死他……当顾宇绕过警察准备翻墙而逃的时候,她的心跳到了嗓子眼,差一点大声喊出来。如果他跑了,那么她所做的一切都白费了。幸好,警察一把扯住了他的腿……警察扭住顾宇的胳膊把他摁在地上,锃亮的手铐在阳光下闪耀着银白色的光芒,她舒出了长长的一口气——她终于摆脱了他。

坐了一会儿,她颤抖着从包里摸出手机。放在面前,踌躇了很久,按下开机键——如果钱能够让那个人永远不出现在她面前,就算倾家荡产,她也愿意。眼泪混着雨水在她脸上流淌,地下的那一滩水,分不清哪些是雨水,哪些是泪水。

为了摆脱过去,她放弃了离家很近的名校,跑到W市来读这所没什么名气的大学。到录取通知书时,她哭了。她没有告诉别人考取了铭盛,同学们问起,她支支吾吾地遮掩过去,别人以为她没考好所以不愿意说,她也不解释。一直到开学,都没有什么人知道她考到了W市。

她以为过去的总归会过去,而她也在新的环境里重新开始。可今天收到的两条短信,清楚明白地告诉她,她想要的安静平和从现在这一刻开始正式跟她告别,从今往后,提心吊胆的日子就像一条藏在黑暗里的毒蛇一样伺机而动。

郑筱坐在那里,想来想去都想不明白顾宇是怎么找到她的——除了父母和最好的朋友林萌萌之外,没有人知道她的学校和新号码。顾宇当然不敢去找她爸妈,他也根本不认识林萌萌。

我们到食堂的时候,看到的景象让我们诧异不已:郑筱魂不守舍地坐在那里,没有吃饭,对着手机屏幕发呆。

“郑筱,你怎么了?跟丢了魂一样。”刘小叶轻轻推了推她,好奇地问。

郑筱打了个颤,吓得往旁边躲,“啊,你别过来。”

“不会是发烧了吧?”许苑薇看着她说:“都开始说胡话了。”

郑筱看清了是我们之后才安静下来。

“要不要吃完饭我们陪你去校医院?”我看她的脸色惨白,嘴唇有些发紫,左边的嘴角还有暗黑色的血痂,有点担心。

雨水顺着她的头发滴下来,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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