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早下班,警局一行人都溜得比谁都快。连善欢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除了轮值的几个人之外都走光了,他笑着摇摇头。
看来最近是真的把他们累坏了。
但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呢,这几周几乎不着家,天天睡在局里,甚至都没眯一会就得出警,最近连怼人都没力气,真是拿最少的钱操最大的心。
连善欢边往外走边捏捏自己的鼻梁,才让自己精神一些。
警察真TM不是人干的活。
取了车之后,连善欢却没往家的方向开去,而是朝相反的方向开到了一家叫“东西”的酒吧。
这家酒吧是他和曾现这帮人都常来的,大家平时庆功宴啊,娱乐啊,就会来这聚一聚喝喝酒。这酒吧的名字叫“东西”,第一次来的时候连善欢还和曾现吐槽过一番,当时他是这么说的:
“也不知道它是想暗示来这的人是东西呢,还是想说来这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总之来这的就不是好人。
当时曾现还反驳他:“老连,你骂你自己就算了,别捎带我们啊,我们可都是良好市民。”
连善欢笑着给他脑门一巴掌:“去你的吧。这是良好市民被黑的最惨的一次。”
连善欢喜欢来这个酒吧是因为他觉得很舒服,这里不是慢摇吧,但也不像其他酒吧那么闹腾,每次出警到酒吧去,都是被吵得脑仁疼,但这里却不会。而且很多人会在酒吧进行各式的交易,多多少少有过肮脏的事发生,但这家酒吧从开业至今安稳,从没有发生过事故,当然,故事也没有。
走近吧台,连善欢在高脚凳上坐下,问调酒师要了一杯Bamboo,连善欢平时会偏爱烈酒,但今天点的这杯却是相对柔些的酒。毕竟他来只是想喝杯酒回去好睡一些。
这个时间点还早,所以酒吧不忙。调酒师很快把酒呈上来。
连善欢看他一眼,觉得面生,便问道:“原来的调酒师呢?”
“哦您说的是常宁吧,他啊最近家里出了点事,辞了工作回老家啦。”新来的调酒师拿着抹布擦着吧台:“看来您得有一阵子没来我们这了,我都来两个半月了,头一回见您。”
原先的调酒师跟连善欢倒是挺熟,但他最近太忙,好几个月没来了,没想到居然换了个调酒师。
新调酒师这自来熟的秉性,换平时连善欢肯定多少要跟他聊上几句,今天却是没什么心情。
毕竟人在身心俱疲的时候,大多都是不大愿意开口的。
连善欢拿起杯子浅酌一口,水晶杯在手中轻轻摇晃,他的眼睛盯着杯中的液体,脑中思绪就慢慢开始放空。
这就是他喜欢喝酒的原因。
酒精能让人放松,能让人抛弃一切,能让人一片空白。
连善欢是属于刚劲一类的男人。
头发是剪得很短的寸头,右耳朵上方剃了五六厘米长的一道,看上去倒像是故意设计的。
但事实上那是他一次出任务不慎被歹徒的刀划了一道,好在伤口不深,缝了七八针就没什么大事了,坏处就是那块地方不会长头发了。
如果头发长些的倒也还好,能挡住疤,但连善欢一向嫌头发长碍事还麻烦,从小到大都是从一而终的寸头,所以近一点就能看见他的疤,不过他本人也不甚在意。
他身上的疤还少吗?
连善欢眉毛浓厚,是典型的剑眉,锋利的眉峰给他那立体硬朗的五官增添了一份意气风发,脸部看起来非常有轮廓感。
内双的眼睛深邃而有力,最近因为睡眠严重不足,内双变成了双眼皮。可能是常年和坏人打交道,导致他的眼睛一盯着某处不动就会给人一种压迫感。
“你好,一杯新加坡司令谢谢。”
一道清冷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把他的思绪拉了回来。连善欢下意识地偏头看向说话的人。
这是一个很漂亮的男人。
是的没错,就是漂亮。
那个男人坐在他一米开外,两人中间隔了两张高脚凳,从连善欢这个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那个男人的侧脸。但单单看这个侧脸,就足够连善欢给他贴上“漂亮”的标签。
这个男人及肩的黑色卷发随意地散在肩头,皮肤白皙又不苍白,从侧面看他的鼻子十分高挺。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眼睛被头发挡住看不清,嘴唇厚度适中,此时正贴着杯沿轻抿一口酒,有一种说不出的诱惑。
他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黑色西装,蓝色条纹领带系得一丝不苟,至少在连善欢这个从不系领带的人眼中是很完美的。因为坐着,所以把西装的扣子解开了。
这个漂亮的男人跟这个新来的调酒师似乎很熟,两个人的交谈都落入连善欢的耳中。
“饶先生可好久没来了啊,最近很忙吗?”调酒师边擦着杯子边不失礼貌地询问。
调酒师口中的饶先生轻笑一声,低沉的嗓音甚是好听:“这周东奔西跑,难得偷闲,便过来讨杯酒喝。”
“小店真是荣幸至极。”调酒师毕恭毕敬地回答,赢来那男人的轻笑。
这个男人长相出众,嗓音磁性,礼仪得体,但连善欢却不以为意,心里冷哼一声:
娘们兮兮的。
确实,这样的男人在骁勇的连队长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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