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人后,白昼和冯陈赶紧摇人,通知局里派车把人押回去。
同行的还有被栓在楼梯的二哈,见到二哈,它的主人李越像是从一场很长的噩梦中醒来,终于看得见身边的东西一样,惊讶道:“两室一厅,你怎么变那么瘦了?”
那股傻劲跟他的狗有得一拼,果然是什么人养什么狗。
回到局里,李越由其他同事接手,白昼和冯陈则是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扫尾——暂时结束摆摊生涯,将摆摊工具还给它们的主人,至于后续是否还会重拾旧业,敬请期待。
不过在处理摊子之前,白昼得先兑现自己的承诺,给“两室一厅”找吃的先。
冯陈也不急着去,兴致盎然地跟着一起喂狗。
因为没养过狗,白昼也不知道要给它吃什么才是正确的,好像有些东西狗吃了身体不好,保守起见,就到附近的宠物店买,叫他们给推荐。
看着二哈狼吞虎咽地吃着狗粮,尾巴摇得十分欢快,白昼心想,孩子笨是笨了点,还是挺可爱的。
先把它暂时先放在警局里养几天,等征得李越的意见后,再另外找人收养。
至于留在局里培养成警犬什么的,别想了,以这孩子的智商,都怕它关键时刻倒戈。
等事情都处理得差不多后,已经快十一点,白昼赶紧招呼冯陈一起去收拾自己的破摊子。
结果,等他们回到夜市后,却发现已经人去地空。
没道理啊,平时都会摆到凌晨两三点来着。
而且,连他们的摊子也不见了,不会被顺走了吧?
一打听,原来城管来了,大家都跑了,至于他们的摊子……被拖走了。
两人凄凉地站在原地,枯叶打着旋儿飘落,二脸凌乱,他们的龙王庙被大水冲走了……
最后两人灰溜溜地回了警局,这个点城管同事们估计已经下班,只能等明天再去处理了。
李越案的后续审案并没有由白昼和冯陈负责,但白昼因为好奇,所以特别关注了下。
从负责审案的同事嘴里的得知,李越认罪积极,对于自己杀害李杰一事供认不讳,对犯罪过程有问必答。
也因此,白昼得以了解到李越的故事。
李越与李杰是同一个村子出来的,整个村子的人除了嫁进来的女人外都姓李。
两家并无亲戚关系,或者说关系已经远到忽略不计。往上溯源,两家是一个共同祖先,供在祠堂里,逢年过节都要祭拜。
李越父亲早逝,寡母是个哑巴。而李杰的父亲年轻时是个混混,混成老光棍后,经人介绍,娶了个精神有问题的女人,这个女人就是李杰的母亲,生下他没多久就跑了。
所以两人同为单亲家庭,可能是因为同病相怜的缘故,小时候常常玩在一起。
只不过李杰有个混混父亲在前,有样学样,初中没读完就辍学出去当了小混混。
而李杰的母亲虽然不会说话,也没什么文化,但坚韧明理,在她的教导下,李越早早就懂事,深知读书才能改变命运,专注在学习上。
两人在人生的岔路口上做出了不同选择,从此走上了不同的路,此后联系变少,关系也变淡。
李越并不算是个很聪明的人,但学习刻苦,以勤补拙,考上了县里的高中,最后考上了本市一个普通一本大学,就读计算机专业。
毕业后,李越留在市里,靠着扎实的专业知识进了一家待遇不错的公司,努力工作还助学贷款,然后攒钱买房。
他想着,至少要买两室一厅,自己和未来妻子一间,另一间给未来的孩子准备。
又想,要是母亲还在就好了,那他肯定要买三室一厅的,咬牙都要买。可惜难过的是,在他大学还没毕业的时候,母亲就已经因病去世了。
因为太过孤单,李越养了比较闹腾的哈士奇,取名叫“两室一厅”,以督促自己卖力工作,早日攒够买房的钱,然后成立一个家庭。
日子本来按着计划中的样子慢慢发展,结果李杰这个变数却突然出现在他的生活中,就在很寻常的一天,碰巧在路上遇到。
在那之前,他们已经很多年没有联系过,小时候的那点情谊也早已淡忘。所以李越看着他浑身散发出的混混气息,有些顾忌,不想与他有过多接触,寒暄了几句就想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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