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云确实要去领点赏赐,她的钱都花在买狐狸上了,之后修行的路费是个大问题。
流沙月高高壮壮的,不太符合人类的审美,但她其实很受其他公狼的爱慕。
公狼的审美跟人类的不太一样,他们这种种族是喜欢强壮的母狼,越是强壮,越是能够吸引公狼。流沙月在妖怪的眼中就是一个美人,可惜的是她的审美趋近于人类,不爱壮硕的公狼,唯爱柔柔弱弱的小狐狸。
流沙月看小白的眼神就好像要吃了它似的,小白紧紧地攀在了李书云的脖子上。
“大姐头,我生是你的狐狸,死是你的死狐狸,这辈子不嫁人。”闻人无端恐惧地看向了流沙月说道:“我不喜欢嫁给杀生丸。”
李书云还是有些疑惑:“杀生丸?什么鬼东西?”
“总之,我就是不喜欢流沙月。”闻人无端说道:“大姐头,你快带她去领赏,她值得三块灵石不是吗?”
“说的倒也是。”李书云点了点头,看向了流沙月,非常礼貌地问了一句:“跟我走一趟?”
流沙月化作了普通狼型的模样,她身后是一群各种品种的狗,摇着尾巴。
“我想我收服的这些小姐妹们也一定很想回到城主府里。”流沙月点头说道:“你带我去吧。”
流沙月之前一直是李拾的宠物,兽性还是大于人性的,除了审美趋近人类之外,无论是从生活习性方面还是饮食作息方面,她都是完完全全的一只狼。
若不是为了未来的路费,李书云很想让流沙月也陪同自己一起前行——以宠物的身份。
不过她没了主人的牵绊,在角山之上作威作福也作了许久,确实该被管一管,好好地磨练脾气,好好地做一只好妖怪。
李书云步入城中,一只大狼忠诚地跟在她的身后,身后各式各样的小狗不像是普通的宠物,倒像是一个军团,让城中之人都不禁侧目。
他们在想:究竟是怎样的姑娘,竟然收服了角山之上流浪三百年的狼妖。
看姑娘的模样甚是年轻,功体亦是不深,竟然有了金丹的修为,真是后生可畏啊。
李书云并没有在意路上的目光,她带着流沙月穿过人群,径直来到了城主府中。
城主此人才金丹修为,为何能够撑起一个偌大的渡月城呢?这是一个问题,但是从来没有人去想过,包括李书云。
渡月城予以了二十万散修庇护,让他们生活在渡月城的法度之中,不受外界的侵扰。
所有人都很尊敬这位神秘的城主。
他不怎么会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之中,只有在极少数庆典或者是接待重要人物之时,他才会出现。
今日,李书云似乎得到了这个荣幸,让渡月城的城主亲自接待。
随从模样的人微微颔首,就有了交流。
城主府内之人很有默契,连话也不用说就知道彼此的想法。
黑衣的侍者对着李书云微微鞠躬说道:“请仙者与我们前来。”
城主府不算大,比不上天山的磅礴大气,但却有另外一番的精致可爱。
侍者带着李书云穿过了几个回廊,才推开了一个房间,进入了一个稍大的厅房之中。
厅房之中的主位之上坐着一个男人。
他看起来十分秀气,身量也不算高,皮肤白皙,头发高高地束起,堪堪金丹修为。
他低头看着属下呈上来的书薄,右手拿着朱批在处理着什么事物。
见到有人前来,才放下了手中的笔缓缓抬起头来。
李书云的目光就在他抬头的刹那,与他对视上了。
就好像闪电激流一般,两人只是对视一瞬,就有了一种——浑身不自在的感觉。
“这个人似乎在哪里见到过。”这是二人同时的感觉。
李书云毕竟重新活过一世,在上辈子的某个时刻见过这位城主也并不是一件不可能之事,想到这里李书云压住了心中那股怪异的感觉,抬头看向了城主。
“你便是制服了角山狼妖的李书云?”城主开口问道。
他的口气怪没礼貌——李书云心想。
但是作为天山派掌门的弟子,大门大派出生的她不能跟这样的小城小派的城主计较。
于是李书云微微鞠躬,作揖说道:“在下李书云,制服了角山狼妖。”
城主叹了一口气,看起来就不大开心,他无奈地问道:“你破了狼妖金丹?”
李书云有些懵逼,点头道:“这金丹非是狼妖的,若是让她继续持有,金丹便会爆裂,届时对渡月城而言也非好事,我不过就是将金丹爆裂的时间提前罢了。”
城主扶起了额头,又是长叹一口气:“你做了一件多余之事。”
“多余的话你还张贴榜单,你有病不是?”李书云本来还是想好好地说话的,但是眼看那城主不说人话,她也就不客气了。
“不是这样的,李姑娘,稍安勿躁,听我解释。”城主缓声说道:“渡月城有二十万散修,虽然不是大门大派,但算人数也绝不少了,你可知我为何能以金丹修为撑起整个渡月城?”
“有话一次性说完,我没耐心。”李书云说道。
城主苦笑一声道:“是因为此处有灵石之脉,灵石可做交易的钱两亦可为修炼的耗材,我便开发灵石,用灵石吸引为我做事之人,但是此处有灵石之脉这件事一直是个秘密。”
城主缓缓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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