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粗俗!”
帐篷里,景佼看着唐九悯离开,脸上青一阵红一阵,心头升起一种被无视戏耍的屈辱感,她甚至跟着站起身,想要追上唐九悯。
结果她刚走出半步,就被陈旻拉住了。
“放开我,我去找他理论清楚!他就是看不上我们这群人,不愿意让我们跟他一起就算了,何必说这么难听的话,我们只是做错了事,又不是罪人!”
“你不要闹过了。”
陈旻刻意压低声音,用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听到的话对景佼说:“咱们大家毕竟一起做了那种事,柳子云没有追究我们,已经算是逃过一劫,这个时候最好不要再起冲突。”
然而,景佼根本没有因此缓和情绪,她一下子用力挣脱陈旻抓住的胳膊,低声对陈旻嘲讽。
“你不要在这里假惺惺的,什么叫一起做的事情?难道不是你鼓动的么?我看你才是最阴险的一个,从你让柳子云去领赏金开始,你就打算这样做了,不是吗?”
“我鼓动?你敢说没这么想过?”
陈旻闻言立刻回斥,看着景佼的眼神突然变冷,不过他依然保持理智。
“我们现在已经杀了五只狼人,你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吗?五只狼人,也就是说我们能活着回去五个人。”
“收收你的脾气吧,蠢女人,再要强也不是在这里。安静点,别惹他。”
两人短暂而低声争论后,陈旻慢慢站起来,他看了看屋子里的其他人,然后露出无害的表情。
这个时候,柳子云又睡过去了,显然处于恢复伤势的时候,睡眠比较多。
看了看四周,陈旻最后来到瞿菲和成程身前。
“如果柳警官待会儿醒了,你们帮我给他说一声,我出去替他收集情报,晚点儿回来。”说完就走出帐篷。
而刚刚他和景佼发生争吵,虽然其他几个人没听到两人争吵的内容,但是这会儿看陈旻不愿多说,他们也不好多问。
月嚎镇,这一次的血月之夜很不寻常。
镇上最大的酒馆,森特酒馆,很多赏金猎人照例来这里喝酒,喧哗不断。
唐九悯和昨日一样,再次来到森特酒馆,这里是收集情报的好地方,每天早上都会有枪手在这里讨论遇到的事情。
唐九悯来到酒馆后,点了一杯咖啡,一杯啤酒,以及一些小吃,他一边喝着咖啡,吃点儿东西,一边听周围赏金猎人之间的高谈阔论。
当然,也是等捕狼人。
昨天唐九悯和捕狼人约定今天上午来森特酒馆碰面,他其实很在意对方到底打探到了关于镇长的哪些消息。
“哎,这一次的血月之夜,到底怎么回事,怎么狼人开始组团了?”
“不知道,也许狼人聪明了也说不定。但你别说,今年赏金猎人死亡人数,比起之前,是最少的!这些狼人不知道在搞什么,竟然很少袭击我们,现在才四十多名枪手死亡。”
“可虽然我们损失变小了,但我们也没法杀掉他们了,赏金就没了啊!”
“妈的,可不是,而且更奇怪的是,有人杀了狼人,居然不去认领。”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可不就是,真是太邪了,这次血月之夜都已经死了九只狼人了,这在以前完全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你们说会不会是那个捕狼人干的?”
“不,不可能,如果是捕狼人,他一定会把狼人的头颅砍下来卖钱,一颗金子虽然不多,但那也是钱呀,他会和钱过不去?”
“也对,那会是谁……嘿,你们说会不会是那天那个黑大个干的?”
“不可能,人家可是能领到赏金!”
唐九悯听着周围人议论纷纷,有些人猜测到柳子云他们身上,不过又有人提到柳子云他们是镇长邀请来的,击杀了狼人后,当时第一时间也去领赏金了,不太可能是他们。
总之,酒馆里,从早上到中午,很多人都在讨论这件事。
一开始他还相对悠闲的喝着咖啡,但随着时间流逝,外面太阳慢慢升起,看上去似乎快到中午了。
一道杯子放在桌子上的声音。
唐九悯放下咖啡杯,脸色开始凝重起来。
昨天和捕狼人分开的时候,他俩约好了,第二天到森特酒馆碰面。
虽然和捕狼人认识的时间不长,但他知道捕狼人是个信守承诺的人,非常讲信用。
一个信守承诺的人,怎么会快中午了都没来?
唐九悯心里隐隐有了答案。
不过他还是耐着性子,接着等下去。
很快,他的猜测成真了,捕狼人果然出事了。
从森特酒馆外面急匆匆的跑进来一个人,看穿着是一名赏金猎人,他一进酒馆,立刻大声对着所有人喊道:
“出大事了!”
“你们知不知道,捕狼人出事了!他今天早上竟然被人杀了!”
赏金猎人的这句话让整个酒馆炸锅了。
所有人都震惊的看着报信的这人,连唐九悯也不例外,死死的盯着这名赏金猎人。
“你说什么?!”
“捕狼人死了?真的假的?他才刚杀了两只狼人,怎么可能会死?”
顿时,各种各样的质疑声纷纷朝这名赏金猎人扑过去,他一抹额头上的汗水,然后狠狠的抬手一挥。
“真的!就在隔壁一条巷子里,你们跟我过去看就知道是不是真的了!”
“别问了,就在隔壁,刚刚才被人发现他的尸体,我的天呐,我没看到的时候,比你们还不相信。”
而随着赏金猎人这一声招呼,酒馆里不少赏金猎人都站了起来,连柜台后面的酒馆老板也一样,他甚至没来得及收钱,也跟着这名赏金猎人一起跑出去。
击杀了两只狼人的赏金猎人,他是小镇所有人心目当中的英雄,甚至那几只没人认领的狼人,很多人也认为是被他击杀。
一时间,很多人都跟着出去,想要看看到底怎么情况。
唐九悯看到这一幕,直接喝了一大口咖啡,跟着人群离开。
乌乌攘攘的人群跟着报信的赏金猎人,离开酒馆,一路走到某个巷子里面,经过几个巷角,很快他们看到了捕狼人的尸体。
尸体靠在墙边,半躺着的状态,两只手臂无力垂下,在他脖颈侧面有一处伤口,红色的血液染红了他整个上半身。
“嘶……”围在最里面的一群人,有个赏金猎人查看后站起:“你们看,他脖子上应该是刀伤,。”
“前两天不是都说镇里混进来一群混账通缉犯,捕狼人该不会撞到那群人了吧?”
“妈的,该死的通缉犯!”
很多人都怀疑到那些所谓的通缉犯身上,但却又不太肯定。
唐九悯挤进人群最里面,看到捕狼人的尸体,他蹲下来伸手摸向尸体伤口,发现血液还很有很粘稠,显然捕狼人刚死没多久。
死亡时间就在白天。
目光下移。
接着,唐九悯注意到捕狼人手里紧紧握着一把武器,正是那把霰弹枪。
唐九悯顿时皱起眉头。
如果他记得不错的话,对方的霰弹枪一般都挂在腰间,不会轻易拿出。
两颗银弹不见了,唐九悯继续检查霰弹枪,发现里面装着一颗。
附近不远处有一个霰弹枪弹壳,应该是死前开过一枪。
之前自己和捕狼人学习技巧时,对方曾和他吹嘘过,武器就是他的生命,他永远能拿出最合适的武器来对付那些狼人。
要知道,每一颗银弹对捕狼人来说都珍贵无比。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人类攻击他,那捕狼人应该先掏出手枪才对,为什么掏出霰弹枪?
浪费一颗珍贵的银弹去攻击通缉犯?如果是其他枪手,情急之下有可能,但他,会么?
这不合理,那么合理的情况就只有一个,他不是被人所偷袭的,而是被狼人偷袭。
唐九悯蹲下身,抬手摸了摸捕狼人的后颈。
伤口就是从后颈开始的,而后颈上有不小的凹陷,这种凹陷绝对不是被人用刀劈出来的。
果然,唐九悯不由眯起眼睛。
他大致明白了。
捕狼人的脖子是被活生生掰断,而被复位后再挨了一刀。
伤口看起来像刀伤,但也仅仅只是假象。
这可不是电影,想掰断一个男人的脖子,不是谁都能做到的,这要有足够的力量,还要经过充分的锻炼。
当然......如果力量超越常人......
在这样一个试炼场景里面,唐九悯只能想到一种生物,那就是狼人。
不过,捕狼人才死没多久,一般来说这个时间段狼人应该都恢复成了人类形态,不应该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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