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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第 71 章

小说:

古代村居恋爱日常

作者:

荼靡满手

分类:

穿越架空

这几天,何劲松的心情很低落。

盛夏时节,家里人都在院子里乘凉。他家院子里有好几颗大桑树,树荫连在一起,甚是凉爽。

可是,劲松却永远不会去凑那个热闹,他生平最讨厌的,就是看见曹氏在父亲面前邀宠的样子。

这天傍晚,劲松坐在窗前看书,耳中却不断听见院子里的欢声笑语。那曹顺是个巧言令色的人,很是知道如何说话才能讨人欢喜,才来了没几天,就把他爹哄得不知道东南西北了。

见小舅子说话总是能令自己开心,何大夫就对曹氏说:“天气太热了,要不等立秋过后,再让顺儿去滁州城里管理那些店铺吧。”

曹氏一听,自然高兴。

于是每到傍晚,曹氏便拉着丈夫和曹顺到院子里的桑树底下吃点心瓜果,让当归茯苓给她扇扇子,说说笑笑,好不快活。

桑树底下凉风习习,何大夫感慨地说:“哎,我早上还是天不亮去药地里干活的,就想乘凉快,谁知还是那么热,还是呆在家里舒服啊。”

“姐夫,要依我说,你的中药地也不用自己去忙活,就在你们村雇佣两个佃户,让他们去干就成了。”曹顺拿起一块香瓜,递给了何大夫。

何大夫摇了摇头:“不成,村里的人哪里懂得药理?种药是需要懂些药理的。”

曹顺听了,眼珠一转:“这还不好办啊,你就在村里挑选两个聪明伶俐的年轻后生,收做徒弟,不收他们的学费,就让他们去药地里去干活学药理,不就成了么。”

何大夫听了,不由得暗暗点头,他看了一眼曹顺那张英俊的脸蛋,就说:“曹顺,你如此聪明,又生得一表人才,等你到滁州把店铺管上手了,我再给你成个家吧。”

曹顺忙道:“姐夫,我习惯了一个人自由自在,可不想有什么家室之累。”

“老爷,这事还早呢,不能操之过急,咱们得先让顺儿学会做生意,不能立业,哪谈得上成家呢!”曹氏在一边插嘴道。

三人的对话,窗前劲松听得清清楚楚。

他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按说,他爹主动提出要给曹顺娶妻,曹顺就算不欢喜,也会心情大好,话语里满是感激。

可是,曹顺不但拒绝了,还避之唯恐不及?

而且,曹氏身为长姐,对弟弟的亲事应该是迫不及待的,可是曹氏的声音里,也明显有着推拒之意。

还有这两人每天在饭桌上眉来眼去的,随说没有什么明显的蛛丝马迹,可是劲松就是感觉有问题。

想到这里,他胸口只觉得有些闷。

许是天气太热了,又或许,是自己的心境有问题了。

自从那日土地庙里失约之后,劲松就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阿九。

自己不去赴约,阿九一定会很失望吧。

可是,这又能怪谁呢?

她明知道自己喝周宝玉的醋,却还是跟他使那个小性子!

她明知道周宝玉对她意图不轨,却依然乐呵呵给他机会!

想到这里,劲松胸口更加闷了。

他摇了摇头,索性让自己不再想这件事。

起身来到院子里,他就直接望院子东南角的那颗老榆树底下去。

这颗老榆树粗得一人都抱不过来,枝叶浓密得几乎透不下阳光,树底下有个大石凳子,也是个纳凉的绝佳所在。

曹氏见劲松往老榆树底下去了,心里知道他是讨厌看见自己,就笑道:“当归,你过去问问少爷,今儿晚上我亲自下厨做糯米荷叶蒸排骨,问问他吃不吃,这道菜要搁冰糖的,是甜食,我怕他不爱吃。”

当归领命,去老榆树底下问:“少爷,夫人晚上要做糯米荷叶蒸排骨,是甜食,问你能不能吃,若不能吃,便给你另外做菜。”

劲松淡淡地道:“我不爱吃甜的,随便给我做道辣的就可以了。”

当归领命而去,就和曹氏一起进厨房做饭。

这一带的人夏天吃晚饭,都很早。因为天一黑,蚊子就多,而且天黑院子里黑灯瞎火的,即便有月亮,亮光也有限。所以都是天黑之前,将饭桌摆在院子里的大树底下,吹着傍晚的凉风吃饭。

曹氏领着当归和茯苓,快手快脚地将晚饭做好了,在桑树底下摆了大饭桌,两个丫头上了饭菜,就在一边伺候着四个主子吃饭。

劲松来到饭桌前,做下一看,只见桌上摆着一碟火腿,一大海碗荷叶包的糯米蒸排骨,一道辣子炒鸡块,一碗虾皮丸子汤,还有一碗红艳艳的辣椒酱,这是曹氏每顿饭都必备的,她吃饭离不开辣椒。

“劲松,知道你爱吃鸡,我就给你做了辣子鸡块,你可要多吃点啊。”曹氏笑吟吟地,永远是一幅慈母模样。

劲松嗯了一声,也懒得跟她多说,拿起筷子就扒饭。

曹氏夹了一大块糯米排骨,放进了曹顺的碗里:“诺,知道你最爱吃甜的,我特意多放了冰糖。”

曹顺笑道:“多谢姐姐。”

听到这里,劲松的心里咯噔了一下。

他夹起一块鸡翅,放进自己碗里,不动声色地冲曹顺道:“你不吃辣的吗?”

曹顺摇了摇头:“我是南方人,从来不吃辣的。”

劲松笑道:“我们家虽然在金陵多年,可是我依然随我娘的口味,就是喜欢吃辣的。爹,你明年干脆在药地里种点人参,我们就有参汤喝了。”

“人参哪里是什么地方都能种的,我们这里水土是没法中人生的。”何大夫笑道。

看着曹氏将辣椒酱一汤匙一汤匙地往自己碗里舀,劲松心里的疑惑,又加深了一层。

他很清楚地记得,曹氏说过,她是北方人,自小在北方长大,嫁给他爹以后,才到了金陵。那是她生平第一次来南方,水土不服了很久,她几乎从来不吃金陵的菜,因为大多甜而清淡。所以,他们家的饭桌上,才会每顿都准备一小碗辣椒酱,就是给曹氏下饭的。

如果曹顺真是曹氏的亲弟弟,姐弟两的口味怎么会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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