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人死案消
当王文龙得知魏天爵死讯的时候丝毫不惊讶。
就凭高宷的手段,魏天爵这样的人物他肯定不会再用,而魏天爵帮高宷办了那么多脏事,既然没有使用价值高宷做个切割将魏天爵弄死就是最正常的选择。
而伴随着魏天爵的死亡,这一场妖书案的风波也就基本宣告结束。
涉事的魏天爵以及方宝舟都已经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在供状上签字画押,福建官场上下的官员可以把罪责推给太监,而高宷则因为魏天爵适时的死亡没有受到丝毫波及。
福州官员开始尽力收缴妖书,不过百姓们还是私藏了很多份,能够收上来的十不存一,即使收上来民间抄报行偷偷抄写的妖书内容只怕比散发的要广的多。
但是对于福州官员来说,收上来的妖书确实也是越少越好,书越少就能证明妖书案的影响力越小,至于散落在民间的版本,自然是民不举官不究了。
帮助散发传单以及印刷的一众人员全都被收入牢中,因为收缴上来的书籍数量并不算多,加上福建官场不想把这事情闹得更大,对于剩下犯人的处理则都采取了较轻的刑罚。
明代的正刑只有五种:笞、杖、徒、流、死,理论上地方官只能对犯罪的百姓除以笞打和杖刑。有期徒刑、流放和死刑都要报刑部审核。
但是实际上地方官员对于刑罚的裁量权相当高,比如戴枷示众这种刑罚,不在五刑之列,但实际使用中给受刑的犯人带上几十斤的枷锁,拴在太阳底下晒着,一天甚至几天不准吃饭不准喝水,轻而易举就能要了人的老命,而能够制约官员的只有上级官员以及御史。
如果这一家人在官府中没点面子,或是没有一个读书人可以帮着申冤,那还真就是死了也就死了。
所谓破家县令、灭门刺史就是如此来的。
有这样的潜力做对比,相比之下明显这次妖书案的处理就轻了许多。
除了几个为首印书的人被上报建议流放之外,其他传递分发妖书的人全部被处以笞责,在衙门里挨了一顿板子,就放了出去。
倒是福州府的几个班头借此生事,抓了几个在市井之间传扬此事的说书人以及小商贩,勒索他们钱财,声称要不给钱就送入衙门法办,有些不愿给钱的也被抓进衙门里挨了一顿板子。
那些个倒霉被发放了妖书的店铺也被找上门去勒索钱财,导致不少福州的买卖人都对魏天爵又添忌恨。
在市面上打听消息的王平保听得此事颇为心虚,好在问题全部被归到了已经丢到乱葬岗的魏天爵身上,没有人来骂他。
而高宷手下的税监们在经历此事之后行事也变得收敛了许多,他们中不少人都和魏天爵有着瓜葛,一下失去靠山哪里还敢张扬?
甚至有一些仗着魏天爵的势力为非作歹过于狠毒的,魏天爵一死百姓们有仇的报仇有冤的报冤,魏天爵死了的那天晚上几户依仗魏天爵的泼皮家中就被人放了火。
这消息传开之后,福州百姓更是欢欣鼓舞,这些高宷手下的税监除了一些有实力的敢于去找地主老财收税之外,大多数人哪有本事去惹真正的高门大户?还不是靠盘剥底层小老百姓来致富,福州百姓受税监之苦也是受的狠了。
虽然这一回没有除掉高宷,他肯定还会派新的人来收税,但是大家都乐于看见魏天爵得到恶报。
魏天爵死了的消息传开,第二天福州府百姓家家都打米糍庆祝。
至于锦衣卫方面,虽然从南镇抚司派了人来福州,但是这时万历正在受着朝廷上要他撤回税间的重大压力,此时对他十分不利,他也不想把事情闹大,于是锦衣卫同样选择草草了事。
王文龙作为涉事的嫌疑人以及旁证一时半会儿虽然还关在牢里不能出来,但该案的卷宗已经星夜送往刑部,只要过了刑部的核准王文龙就算洗刷嫌疑。
闽侯县大牢。
牢子接过食盒以及书籍,看着面前干干净净的大户小姐,疑惑的询问:“姑娘真要进去?不是派个人送东西就行?”
李国仙神色慌张,忙小声道:“大哥还请通融。”
接过李国仙递过来的一块银子,那牢子笑道:“倒也不是什么规矩,只是一般人家小姐少见的进这脏污地方。”
“既然可以,那便快让我进去吧。”李国仙心急火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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