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趁着夜色,他赶到了城里的一家普通旅馆,在那用原身所有的现金开了2天房后,就彻底和当地穷人印象中的流浪汉于勒告别了。
第二天一早,于勒一边吃着旅店免费提供给住客的早餐,一边和店主打听起城里最有诚信的珠宝商来。
毕竟和辛苦工作去赚第一笔钱比起来,直接出售一条钻石项链肯定更轻松啊。
他又不是脑子坏掉了,没苦硬吃。
他先是在几家珠宝店里查探了下出售价格,很快,他就在老板介绍的店里出售了一条钻石项链,感谢这个年代,钻石回收价格还没有打骨折,也或许是钻石足够大,最终这条项链卖出了3800美元的高价。
这已经算是一大笔钱了,按这时的汇率来说,相当于19000法郎,按1880年高卢国首都4口之家一年最低生活消费634.15法郎(仅限于购买必须的生活物资)来算,都够他们用上近30年了。
甚至都够在乡间买栋小点的别墅了。
但是,这笔钱对于勒而言,是远远不够的,他还有更大的计划。
现在是1878年,据阿拉斯加上空刚升起星条旗不过11年,距离阿拉斯加淘金热正式开启,也还有不到2年。
如今那片土地总体来说,给人的印象依旧是荒芜且贫瘠的。他用这笔钱,轻易就在后世的“黄金河”流域以及多林溪金矿的位置购买了大片土地及其完全地产权。
然后他带着采购而来的各种勘探工具,在万众瞩目下一脚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的旅程。
6个月后,在所有人不敢置信的目光中,他把足足100公斤的金砂存进了银行。
还故作无意地放出风声,说根据自己计算的勘探结果,已经在阿拉斯加购买的土地上,发现了一条“黄金河”,整条小溪底部都是金光闪闪的黄金。
为了足够逼真,他还高调地收购了一家勘探公司,并把自己的探矿技术设为公司最高机密,心心念念打算去开发自己手里的两块土地。
总之一句话,他要引领“淘金热”,他要让所有对金矿感兴趣的公司都知道,他手里握着两块极可能存在金矿的土地。
事情和他预想的几乎一样,很快密密麻麻的淘金者就布满了前往阿拉斯加的道路。
他也很快开始了对自己手里土地的勘探,凭借自己独有的技术(地球后世技术),短短2周就成功勘探出了两座金矿。
源源不断产出的金子终于把他的目标吸引了过来,一家非常有实力的金矿公司。在对方试探性报价后,于勒出人意料地非常爽快地同意了。
在这片荒野上,任何人都随时可以摇身一变成为淘金工和劫匪,他之所以到现在还平平安安的,除了他行事谨慎,也不过是手下人心不齐,以及惧怕他手里的“撕布机”罢了。
谈判还算成功,或者说对方很心急,给了于勒非常大的让步。毕竟金矿还在源源不断的产出,谈判每多拖延一天,就意味着接收的公司少赚一天。
更何况于勒还卑鄙地用上了药剂,于是在他把矿卖出了了一个好价钱后,还在这家公司的穿针引线下,用探矿技术换取到了其母公司,也是新大陆最大矿业公司0.68%的股份。
虽然以后难免也要作为专家参与它们的勘探,但总体来说,于勒还是完美诠释了什么叫急流勇退和功成身退的。
总之,1880年他准备回高卢国的时候,一度仅计算现金,他也已经是真正的百万(美元)富翁了--虽然后来大部分钱都被投资了。
他本来是打算留在新大陆的,毕竟接下来几十年,世界都不太平,结果搜集了一下这个世界的资料。
很好,只能说每次穿越都会刷新世界观,反正他所掌握的一些历史已经是无稽之谈了。
这时他才有些后知后觉的害怕,幸亏矿藏地点和规模没变,否则他都不知该如何收场。
不过人既然没了远虑,那就难免想搞点事,刚好,自己不是叫于勒·达夫朗什么,也写信给高卢国的亲人发誓过要“苟富贵,勿相忘”,那就回去看看吧。
也算是亲历一下语文课本里的故事,那时候,自己可是没少写什么《叔叔于勒回来了》、《毁了我的不是假项链,是虚荣》、《信寄出去以后》……
反正都是发生在这个年代的故事,回去后多在周边国家转转,说不定还能多在几篇“课文”里客串一下呢~
“船长,达夫朗什先生派我过来向您问好。”约翰逊彬彬有礼的向日耳曼号船长搭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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