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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她本就没什么宏图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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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娇夫重生后竟想改嫁(女尊)

作者:

怪诞D

分类:

古典言情

《反派娇夫重生后竟想改嫁(女尊)》全本免费阅读 ggd8.cc

傅子矜暗袖紧捏扳指,犹豫再三,紧张得厉害。但最终她还是说出了那句:“吾...倾慕三郎已久......”

她凝望着他,她目光柔情似水又带着犹豫不决,眼底浓重的情意没有一丝一毫的掩饰,如海水般波涛汹涌,满是真诚。

但从远处看去,是看不出傅子矜在紧张的,仿佛她还依旧是当初那个高高在上的傅相嫡女。

也不知从何时起,她竟也会担心、忧虑、害怕,小心翼翼了。

顾羡之透过她的眼眸,倒映着一个澄澈的自己,他看到了一个完全不一样的傅子矜。

她目光温柔、满眼爱意。

他上一世,从未见到过这样的傅子矜。

面对傅子矜满眼期待的灼灼目光,顾羡之一下子倒是不知该怎么办了。

答应也不是,拒绝...他也有些于心不忍。

这时,门外忽然发出一声响。“谁?”傅子矜警觉,立即扭过头去。

阿酉她反应极快,瞧见门外之人有奔走之势,二话没说冲了出去。

幸得意外打断,顾羡之这才得息喘了口气,他下意识去摸自己的脸颊,心想,不会已经红成猴子屁股了吧?

没过一会儿,阿酉她耸拉着脸走了进来,无奈摇头表示人没抓到。

傅子矜倒也没说什么,手一摆,便让阿酉先下去了。

这时,顾羡之他不动声色:“傅世女若是没什么事,三郎便先行告辞了。”

颇有落荒而逃之意。

傅子矜欲言又止——

顾羡之:“世女今日所说之事,三郎会好好回去考虑一下的。傅世女不用送了,有小由陪着三郎就好。”

就一溜烟的功夫,他便消失在了转角处。

傅子矜缓缓将手给收了回来,被他给逗笑了。开溜这件事,绝对没有人比他更擅长。

*

洛府。

一面带刀疤的女人拱手作揖,恭敬道:“回禀世女,小人就只偷听到这些。”

“知道了,你先下去吧。”

女人手中把玩着烟鼻壶,强压眼底的愤怒。

是了。她傅子矜原来从秋猎场就开始惦记小羡了。

呵。

洛青玥冷冷地扯了扯嘴角,捏着鼻烟壶的指尖泛起了白,她恨得咬牙切齿。

为什么?为什么狮沽那么多儿郎喜欢她傅子矜,她傅子矜却偏偏咬着她的小羡不放?明明她当初不喜欢小羡的!明明,她离迎娶小羡只有一步之遥。

明明就在几天前,她要迎娶小羡的消息都传遍了整个狮沽,直到今日,她看见试穿婚服的人是顾云淮。她这才恍然大悟明白,原来这一切都不是梦,这一切都是真的。她要娶的人是顾云淮,而不是他顾羡之!

这时,洛淑华她抱着一只足有十来斤重的金蟾走了进来,她一脸喜色:“玥儿你快瞧瞧,这顾家送来的东西就是好,这蟾身是金子做的,这背上镶的可是红宝石。你瞧瞧,多漂亮啊,这要是放到外面,还不知道要值多少钱呢!”

洛青玥扭过头去,漠然道:“女儿知晓顾家祖母来退婚。但那日顾夫郎前来顾家结亲,母亲,您亲口对女儿说,顾二公子要嫁给的人,是三姐。”

洛淑华心里一惊,连忙放下手中的金蟾,一脸讨好:“诶呀,母亲这不是知道你正为三公子退婚一事伤心嘛,这才瞒了你。”

“母亲这段日子可真是幸苦了,里里外外瞒了那么多人,就连我,都差点被母亲给骗了过去呢。”洛青玥冷言,深吸了一口鼻烟壶,强压怒意。

洛淑华连忙跪了下来:“欸呦喂,我的好女儿。那顾家三公子有什么好的?不过就是侍郎□□的一个贱.种,庶出终究是庶出,那里能比得上嫡出尊贵?这顾二公子虽然是个瘸子,可他父亲是顾家嫡父。你如今初入官场,不知官场险恶,纵你有天大的能耐,也得有个靠山啊!顾家嫡父可是顾大人的枕边人,你同顾家嫡父交好便等同于和顾大人交好!”

“你得势时,顾大人自然帮你美言几句,你失势时,也能有个人救你不成?你母亲我是个没用的...也就只能想到这个法子了......”

任洛淑华她吹得再天花乱坠,洛青玥心里也不曾动摇半分,她淡淡地扫了洛淑华一眼,冷言道:“您是心疼那些嫁妆吧?娶了顾二公子,彩礼一分不要不说,顾家还倒给银钱田铺......”

洛淑华弱弱声音道:“玥儿...你...你都知道了......”

洛青玥指着厢房门,倒吸一口凉气,冷音如千年幽潭:“滚——!”

“那母亲就不打扰玥儿休息了,先走一步。”洛淑华她见好就收,抱起金蟾从洛青玥房中撤了出去。

洛淑华面上不曾沾染半分不快,得了这金蟾,她欢天喜地的,嘴角都快咧到耳后根了!

洛青玥只觉得头疼得厉害,她无奈地扶住了额。

她手指冰凉,背后更是虚汗直冒!

小厮觉察到了自家世女的不对劲,连忙将洛青玥扶至软榻上,轻声道:“世女若是累了,就好好休息吧。”

洛青玥有些恍惚,任由小厮将她扶至软榻上,给她脱靴,然后盖上被褥。

泪,就这么悄无声息地流了下来。

曾经,她是不信命的。

她母亲好赌,家里的姊妹也尽是些不知上进的。她家在狮沽虽说也算是能叫得上名的富庶人家,但众人心里都清楚,那只不过是她母亲年轻时运气好,发了一笔飞来横财。

狮沽里人人都说她家就是团烂泥,不过就是运气好点,有几个臭钱罢了。既是嫉妒,也是事实。

但洛青玥她偏不信。自小便克礼复己,翩翩女君,人人称赞。再等她稍微大一点的时候,一次游园中,她第一眼便喜欢上了小羡。一看觉得他漂亮,二看发觉他善良,三看便是已经情深不能自己。

但洛青玥也明白,她配不上小羡。论家世,她家门第并不算高,不是什么名门望族;论样貌,她小时候胖如肉粽不说,皮肤还生的极黑,横竖都算不上俊。

所以洛青玥她自幼便明白,她得在“才学”上杀出一条血路来。只有这样,她才可能有机会够着小羡,而不是,永远只能跟在他身后。小时候,每次她帮小羡递情诗的时候,她都在心里想,这些世女们不过就是过客。而她,也只有她,才能做他的女人,他的妻主,做他一辈子的依靠。

为了这个看似天真的想法,她努力了十多年。

只要是教过她的学究,无一不夸她冰雪聪明,天生就是读书的料。即使是这样,她还是拼了命地读书,那是早也用功,晚也用功,不曾辍学一日!暑天热出痱子也不肯多动一下,数九寒天手上长了冻疮也不肯少写一个字,就这样日日复月月,月月复年年。

十几年的寒窗苦读,这才博得了功名。这其中历经的艰辛,是常人无法想象的。

众人都夸她上进好学,但只有洛青玥她自己知道,她做的这一切,只不过是为了能够配得上小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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