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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马蹄

小说:

未亡[汉史gl]

作者:

凰箜篌Erasmus

分类:

现代言情

送走了刘荣,吃饱喝足也玩耍够了的二哥总算收拾行李准备返乡。

阿娇去门口送行的时候,楚服还在研究刘荣的那条疯狗。

临行前,小侯爷死性不改,凑到阿娇的耳边啧啧称奇:“阿娇,你一个人在京城若是缺少奴婢,就同二哥说,二哥去江南再给你物色几个说话柔软的小丫头送过来。这西域来的你要是用的不习惯,不用硬撑着。”

阿娇这一天连着被两个男人拢去说悄悄话,简直烦不胜烦:“二哥说笑了,我这儿的丫头们都挺好的,不劳您费心,也不劳您记挂。”

可惜这男人没有一点眼力见,完全不知什么是善罢甘休,反倒又把头往前凑了凑:“我说,那婢子那样凶残的性格,你如何驾驭的住。倒是我自从上次见到她,就觉得跟她一见如故,不如你送了给我?就是那个,叫什么,楚服的。”

竟然还没忘!

阿娇皱起眉,难得的在家里这些“大人”面前露出一点歪鼻子斜眼的表情,分外嫌弃。

她没好气地说道:“什么漂亮丫头,我这儿可没有,我调教的这些人也都不是服侍男人的那块料子。二哥想要美人在怀,出了这门什么人没有?我这就让人去帮二哥订个逍遥快活的地方,临行前好好玩玩。”

说这话的时候刘嫖正站在前头,帮他清点要带走的行李。

她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能传入刘嫖的耳朵。

二哥虽然玩世不恭,在京许多天也没少去“逍遥快活”,可被刘嫖知道他没日没夜的花天酒地也是要挨骂的,当即被她吓到,忙央道:“好妹妹,我错了,仔细着点别让娘听见。我不讨了还不成吗。”

求完,又低头嘟哝道:“你也是越发小气了,一个丫头而已,至于对我置气,伤了兄妹和气么?”

阿娇叉起了腰,昂首挺胸:“明明是你先抢小妹的东西,你不知羞!”

二哥被气笑,抬起手把她精致的发揉乱:“好好好,她是你的,谁也抢不走,二哥不开玩笑了还不成吗。小孩子丫丫,说话倒是一套一套的。”

后院里,楚服正和那条猎狗大眼瞪小眼。

她生怕自己脸上那些油彩一样的妆吓到狗,加上脂粉糊在脸上实在是痒的抓心挠肝,早就卸了妆。

不愧是当朝长子养出来的猎犬。这狗到了陌生的环境也不怕生,甚至还很亲人。它先是讨好地对着楚服蹭了两下,尾巴摇出了残影,把“狗腿子”这三个字展现得淋漓尽致,而后兀自走到了马厩下面的水槽喝水。

被比自己体型大了许多的马踹了一脚,居然也不怕,反倒对着马群狂吠起来。

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狗。

楚服心想。

她生怕这疯狗再吓着马,呵斥它安静。

兴许是感受到她身上的威压,那狗立即夹着尾巴回头看了她一眼,咧开嘴露出一个“笑”来,然后小心的摇着尾巴走到了她脚边,状似无辜地抬头看看她,又低下头闻她的鞋。

“狗腿子。”

她嘟哝了一句,就蹲下身去,当了个半吊子兽医,在那狗身上胡乱摸了一通,忽然面色一滞,俯下身凑近了狗的鼻子。

结果被狗摇着尾巴舔了满脸口水。

楚服被舔的一脑门子官司,皱着眉站了起来,感觉到了一点不同寻常。

只是刘荣没安好心,想坑害一下王夫人和刘彻?这手段也太不入流了些。

还是说想要这狗吓到小姐,趁机抱她,揩一把油呢?

刘荣虽然尚且未娶妻,可是他母妃受宠,自己成家的也早,身边少不了美妾和丫鬟侍奉,这么少得了鸳鸯交颈,锦被红浪,怎么可能如此急色近利?

楚服按了按眉心,只觉得这狗虽然不怕生,性子却实在太急躁。

她走到马厩旁边的水池想要洗干净那些狗口水,忽然看到马夫正牵着那新来的小马驹,往阿娇的院子里赶。

太漂亮了。

漂亮到像是断定了阿娇看到它,第一反应一定是上马瞧瞧一样。

“等等!”

那马夫被惊了一惊,回过神来,忙拱手道:“楚服姑娘。”

“这马要牵到哪里去?”

“哦,我见这马儿马蹄修的不太漂亮,准备修下马蹄,然后再牵回马厩,小姐喜欢了就牵出来骑着玩儿。”

楚服盯着那马在地上磨蹄子的动作,丢下一句“牵住马在这等等”,就转身把那猎犬抱了过来,放到了马旁边,那狗果然又开始狂吠。

“这马是从前门牵进来的吗?”

“是。”

她蹲下身,扯起马蹄,果然看见马蹄上的蹄铁里嵌着一块浸满了鲜血的布。

把四块蹄铁解下来,楚服端详片刻,又凑近闻了闻。

对上马夫惊恐的眼神,楚服顿感失态,于是故作严肃,神神秘秘道:“这是河西的布,我只是觉得亲近熟悉,拿来瞧瞧,就先带走了。刚刚你也瞧见了,小姐很喜欢这匹马,你好生照顾着,往后有你得赏的时候。”

“你是说,马蹄铁上有新鲜血迹、柑橘皮磨的粉,还有薄荷和艾草?可以刺激刘荣的马?”

“刘荣好骑射,身边总是喜欢带着猎犬,也喜欢骑马。他今天早上那样大摇大摆地出门,走过了半个长安市,恨不得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来了长公主府。”

“有心之人抓了动物来现杀,塞入马蹄,在刘荣走之前,正好来得及把马送进来。”

楚服汇报完,赶紧把那味道有些熏眼睛的布条收了起来,放在一边,体贴地倒来一杯浓茶放在陈阿娇的桌前。

陈阿娇按了按额角,脸色铁青:“我就说他怎么非选择今日来送……是在和刘荣争宠吗?”

她故意地,甚至是带了一点恶意,用了“争宠”这样被这些男人讨厌的词汇。

后妃使手段,是争宠。

那这些男人在她面前献殷勤,凭什么被美化成谋略?

刘彻“争宠”远比刘荣的高明,也比刘荣的精细。他会记得刘嫖和陈阿娇的喜好,不遗余力地讨好,想来在皇帝和窦皇后面前也是如此。

他是个很会“争宠”的孩子。

“刘彻是皇子里学识最好、也最有帝王之相的人,就连一味宠爱栗姬的皇帝都喜欢他。甚至左右逢源,太后也喜欢,只可惜母妃并不够得宠,而且他自己年岁还——哈欠——”

她起得太早,话说了一半就开始打呵欠,手无意识地抓紧了桌上放着的竹简,愣是被上面的倒刺划破了一条口子。

这一下十分不巧,那倒刺大约扎进了什么经脉里面,居然井喷似得往外冒血。

她茫然的想,要是朝堂上的事,有这血花一半坦率就好了。

什么阴谋阳谋,不如血雨腥风来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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