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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魔教篇6

小说:

反派组织摸鱼法则[快穿]

作者:

尔风

分类:

穿越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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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世界,在这个武侠江湖,我们魔教不说德高望重吧,至少也算是人人得而诛之,我就没见过反派反得如此不科学和彻底的存在。

彻底是在于,我们除了杀人越货、屠人满门、拿人炼蛊、无恶不作;不科学则在于我们坏到这个地步,竟然还没走上六大门派围攻光明顶,被别人灭满门的命运。

但臭名昭著肯定是逃不掉的,我要是在云来客栈二楼窗户大喊一声“老子是魔教右护法嫡传弟子”,要不了三秒,路人就会想看到哥斯拉似的狂奔而逃,要不了一炷香,各路侠士和江南林氏就会派人来围殴我。

蜀山派虽然是个沉迷修仙的另类门派,但和我们魔教并非没有仇。当年,喜欢狼性文化的老教主去招惹蜀山,即便最后被陆老掌门打得抱头鼠窜,但在掌门出面之前,魔教已经杀了不少蜀山弟子,连山下的普通村民都没放过。

要知道,不少蜀山派的家属是住在山下的,对,道长们也有家属,有问题吗?

我不知道,当年陆掌门到底在想什么,竟然没有乘胜追击,带着门下弟子一举把这个该死的魔/窟推平,但我知道,任何一个蜀山弟子遇到魔教弟子都想比试一番,要命的那种。

我凝视着任东来的表情略微僵硬,好在一直维持沉默寡言的高冷人设,不清楚他有没有看出来,他只是低头晃了晃空荡荡的酒壶,让店小二又上了一壶汾酒。

屏幕前的你们千万不要学,酒混着喝更容易醉。

他说我不实诚,我特么也想实诚,做一个四美五好的青年。可谁让我在魔教长大,而不是蜀山呢,实诚的人早就变成一具枯骨了。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最终,我只是吐出了这句话,然后顿了顿,又苦笑着说出了下半句,“其实也不算,己不由心,身又怎么可能由己?”

这是我上辈子看到的一部动漫里的台词,当时我只是个成天逃课摸鱼的大学生,看过也就过了,又哪能知道当这句话成为现实时,有多么的沉重?

任东来没有笑我,只是认真问道:“那为何不由心?”

“因为不敢?”店小二送来那壶汾酒,我也不招呼他,自顾自斟满一杯,仰头让火辣辣的液体流入喉咙,怂人就得借酒壮胆,我怂了二十多年,总要找点理由吐露心声,酒这时候就是个好东西了。

“任兄可知什么叫‘任侠’?”这是不少文言中常见的词汇,《汉书》、《史记》都有记载。

“任侠之士,扬善罚恶,见义勇为,快意恩仇。”任东来也倒满一杯,向我举了举,美美地饮下。

“不,任兄,所谓任侠,不过是借着自己的武力和身份,肆意妄为罢了。比如有一鱼肉乡里的贪官,大侠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将那狗官人头砍下,江湖称其为任侠豪杰。可是,任兄,狗官死了,就没有新的狗官上任吗?杀得了一个,杀得了全天下的恶人吗?”

“但若能杀一个,便也是救了一方百姓。”

“然后朝堂震怒,那狗官背后的势力更会变本加厉,若是继续杀了狗官后面的狗官,你猜最后会杀到谁身上?这一次次的任侠,爽的是大侠,又是谁来处理和承受之后的事情?”

我又倒了杯酒,拍了拍胸膛道:“我承认,我是胆小,我怕死,我不敢站出来,也无力站出来做任侠之士。但凡将来不得好死,也是我罪有应得,可不全是这样,我不是想为自己的无能怯懦开脱,我……”

我不是没想过和那群疯子拼了,就算杀不掉那个变态,一死了之也是解脱。

我曾经苦练武功,就等着找到那个机会。

但还是我那个秃头师父,最终阻止了我的“同归于尽”计划,其实也不能叫同归于尽,四舍五入,应该就是白送。

师父没有明说什么,他只是带我看了那些叛教者的后续。诚然,他们死的或是很痛快,或是被折磨良久才断气,但最终总归能死掉,但我们那个变态教主怎么可能就此打住呢?

连坐,是反派最喜欢的惩罚手段。

迁怒,是反派最喜欢的宣泄手段。

曾经有一个投奔了正派的教众想要刺杀教主,他倒是当场被一掌拍死,但那个变态却让人屠戮了他老家的村庄,妇孺老弱一个不留,他的师兄弟也多有牵连,才十岁的小师弟也被扔去喂蝎子。

最关键的是,那个他所投靠的正派,从始至终都没出来说过一句话,没有解释过为何那个村庄会被灭掉,只是把这一次杀戮当作魔教例行的恶事罢了,只有教中众人噤若寒蝉,谁也不敢再提叛教者的名字。

一时的任侠,是多么奢侈的事情啊,什么都不用考虑,什么都不用承担,只要豁出去一条性命,拼他个轰轰烈烈就好。

有的时候,我确实不知道,我到现在只用非暴力不合作的咸鱼态度对待魔教业务,到底是因为良心未泯,还存了那么点任侠的激/情,又或者只是纯粹的怂包。

我想不明白,也不想再想,此时此刻,美酒就是最好的消愁之物。

任东来没有多问一句,也不知他是否听懂,又听懂多少。我必须承认,我羡慕他,甚至嫉妒他。蜀山派弟子,多好啊,道长们自在逍遥,求仙问道,身由己,己由心,多好……

这一顿饭,吃到最后盘中食物已尽,任东来让上了两盘盐煮毛豆和花生米,我们喝了,嗯,让我数数,一二三四……五六壶酒。

狗子是个实诚人,见我吐了点心声,便拉着我说起他姐姐的婚事。我这才知道,他娘姓林,对,就是万剑归一的江南林氏。

他娘可有练剑的天赋了,只可惜他娘是个女的,万剑归一传男不传女,林氏祖上是儒生,老祖宗是以文入道,宋儒理学嘛,虽然不是历史上存在的朝代,但思想进程还是差不多的,想想朱熹的“三从四德”“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就知道这群老古板有多欠揍了。

他外祖父生了五个闺女,他娘最小,天赋也最好,那时候外祖父大约是绝望了,都快五十的人了,大概认为自己这辈子没儿子,又不甘心过继外宗的子嗣,就将狗子的娘当作男孩儿养大,从上到下都骗着他娘,让她以为自己是男的。

后来,他外祖父在六十高龄的时候,终于喜得一子,狗子的娘就没有什么价值了。他外祖父废了小女儿的武功,又让她发了毒誓,以免万剑归一的神功外传。

本来呢,他娘是后天培养出来的性别认知障碍,这辈子和男人成亲怕是难了,狗子的外祖父也不愿意小女儿嫁出去,还是那个问题,怕神功外传,反正林氏几代传承,江南又素来富饶,他们家有钱得很,养闺女一辈子也没问题。

但爱情这个东西,就像周董唱的那样“爱情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在一个有星星也要月亮的夜晚,他娘爱上了他爹,有了狗子和他姐姐。

“我爹只是个普通的行脚商人,早些年读过一些书,考了几次科举都没考上,实在不是那块料,”任东来喝得醉眼朦胧,讲起他爹的时候笑了起来,满是怀念,“那能怎么办呢,再考就要全家饿死啦,种田又不会种,再说家里也没田,就只能走商。”

士农工商,商是封建社会的最底层,而狗子的娘好歹也是书香门第的嫡女,就算不从江湖人士的角度看,那也是绝不般配的,更何况狗子外祖父根本不想小女儿这辈子嫁人。

“我外祖母不会武功,一辈子贤良恭谦,三从四德,相夫教子,从不敢和我外祖父说一声‘不’,放我娘逃走,还偷偷许了我娘和我爹的亲事,大概是她这辈子做过最大胆的事情了。”

哦豁,好家伙,那你外祖父还不得气死?!

狗子将筷子压在桌上,醉醺醺道:“老子才不是妾生子,外祖母许了他们,我爹娘才不是私奔!”

聘着为妻奔为妾,在老儒生脑子里,狗子爹妈的婚姻是不可能被承认的,他外祖母做不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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