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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圣父

小说:

捡到失忆豪门大佬

作者:

秦酒嗝儿

分类:

现代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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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晚上,江盛再次把当天过期食品用塑料袋打包装起来,扔到仓库外的一排垃圾桶旁。

便利店的过期食物一般都需要拆开销毁处理,但唐小燕会把其中一些不容易变质的食物保留下来,专门放一个垃圾袋,算是跟一些生活困难的路人的心照不宣。

“为什么不直接送?”江盛以前这么问过。

问出口他就愣了下,然后反应过来其中的门道。唐小燕看他的表情,也知道他想明白了:“就是你想的那样。”

“超出保质期不代表一定过期,但也不能保证每个人都吃了没事。如果刚好有人吃了身体不舒服,既然这是我们主动送出去的,我们肯定要负责任嘛。”

这些过期食品放也只放半个晚上,明早就会被垃圾车处理掉,变质的可能性其实很小,但就算是概率再小也不值得去赌。

“就算没变质,”江盛补充最关键的一点,“也会有人拿这个借口来讹钱吧。”

唐小燕笑了:“唉,聪明。”

即使这个行为的出发点是乐于助人,但出门在外永远都不能高估人性。

江盛每天清晨下班时都会路过垃圾桶,他有注意到,那个单独的袋子时不时就会被打开,每次都能看见里面的食物少了一些。

但最近几天有点不太一样。他发现那个单独的袋子居然不翼而飞,干净得都让他怀疑自己到底扔没扔过。

江盛本来没怎么纠结这一点,直到昨天他在仓库搬货时,从后窗看见了一道有点眼熟的身影。

但对方消失得很快,他没法立即确认。

今天扔完垃圾后,江盛专门在仓库等了一会儿。没过十分钟,他就从窗边看见,有一道狗狗祟祟的影子出现在了后门口。

在对方的手触碰到袋子抽绳的那一刻,江盛猛地踹开了门。

“果然是你。”他皱眉盯着面前的人。

傻子被吓得一个激灵,猛地从地上站了起来。

他把手背在身后,像是做错了什么事情一样,不敢抬头看江盛。江盛看着他再度变得脏乱的衣服,又看看他恢复成杂草状态的头发,就知道他这些天肯定还在流浪。

江盛有点无语:“你是这儿的流浪专业户?就没有一个人帮你报警送你回家吗?”

傻子听见“报警”两个字,立即像是应激了一样,用力地摇了好几下脑袋,头发像狗耳朵一样摆动。

江盛忍住去薅一把的冲动,在心里说了两遍还没洗,冷脸看着傻子:“到底为什么不报警?”

傻子垂着头,轻声回答:

“……会被打。会一直跪着……”

江盛脸上的冷嘲渐渐消失了。

他皱起眉:“你家里人……打你?还罚跪?”

这么一说,之前的很多细节突然就解释得通了。他们刚见面时,傻子身上穿的是不知道哪里来的杂牌衣服,等洗掉泥点子,身上还露出了不少淤青和伤痕。他又想起什么,抬手拨开傻子的额发。

冷白色的路灯下,他清楚地看见了一道大概有四五针长的肉色疤痕,浅浅斜在额角与头发的交际处。那里的头发估计也因为受伤时被剃掉过,比其他地方的头发都要短了一截。

但那天他被傻子这张暴餮天物的脸冲击到了,一时都没怎么注意到这些异样。

发现江盛看他看得太专注,傻子歪了歪脑袋,将下巴放在了江盛的掌心上:

“小江?”

江盛如梦初醒,立即把他脑袋推开了。

清官难断家务事,像傻子这样看着就好骗又好使唤的人,如果他真的长期遭受家里人的迫害,就算是警察上门调解也大概率无能为力。

这么一说,他出来流浪其实算是自救。

江盛:“你有没有能证明自己身份信息的东西?”

傻子从兜里摸了摸,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了一张破破烂烂的诊断书,还有一半泡了水,字迹模糊不清,估计是淋雨活着那天洗澡导致的。

江盛唇角抽了抽——难为他还能带着。

医院的题头与落款基本都泡散开了,时间只能看得出是今年。还没糊掉的诊断里有一条“颅骨外伤、多发性肋骨骨折”,江盛在心里吃了一惊,情况居然比他想象的还要严重。

剩下的内容他费力研究了半天,才勉强分辨出患者的名字里有一个“秦”字。

这个姓氏刺激了一下江盛的神经。他盯着面前乖巧地望着他的傻子:“你叫秦什么?”

傻子想了想:“秦小江?”

江盛:“。”

他深吸一口气:“第一,我不叫小江……江盛。盛开的盛。”

傻子认真地重复了一遍:“江盛。”

“第二。既然你不打算回家,”江盛拧着眉,“那你打算下辈子都靠流浪和捡便利店的饭活着?”

傻子被他训斥了,有点难为情地低下头说:“我能干活的……”

江盛愣了下:“你一个没身份证的黑户,去哪儿干?”

傻子给他掰手指:“搬砖,有天说有检查,让我走了……打手,但是我把一起的人也打了,让我走了……还有,饭店,说我吃得太多,让我走了。”

江盛:“……”这履历还挺丰富的,听着比他还精彩。

“那他们都给你开多少钱?”江盛狐疑问道。

傻子……或者说秦傻子,又茫然住了。

他说:“他们给我饭吃。”

“给我水喝,让我睡床。”想了想,他又补充了一句,“……也不会打我。”

江盛:“……”这是彻彻底底被黑心老板们哄骗了啊。

他忽而想起那天第一次见到傻子时,那一盆泼在傻子身边的脏水。想来便利店不远处的那家饭店就是傻子上一段工作的地方,因为无处可去,他仍然徘徊在周围,却被辞退他的饭店老板刻意驱赶。

江盛烦躁地碾了下食指,虎牙咬住下唇:“……真是烦死了。”

他是真的不想管的。一个跟他素昧平生的家伙,不过是偶然遇见了几面,说了几句话,互相有什么亏欠的也都已经扯平了。他凭什么要关心对方的死活?就因为这家伙脑子不好使?更何况他现在四处打工还债,连自己都自顾不暇。

……但是。

他想起自己曾经养的那条狗。不是什么品种犬,只是条土狗,品相也不怎么样,一身随机性极强的黄黑毛,去做个血统检测能查出二十多种乱七八糟的血统来源,在广场旁边估计都卖不到二十块。

可就是那么巧,在一个闷热又烦人的夏天路过草丛,他被那只还没怎么长牙的奶狗咬住了裤脚。一回头,就看见一双黑亮亮的眼睛乖巧地、满怀期待地望过来,像是一只小狗看见了它的世界里唯一的神祇。

“从明天开始的未来三天,我白天在外面工作,晚上会去便利店打工。所以我家暂时没有人住。”

江盛缓缓开口。

傻子抬起头,有点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在你找到下一份长期工作之前……”江盛吐出一口气,“可以,先住在我家。”

说完他就后悔了,他真特么是个圣父。

他就应该原地飞升,而不是继续在这个该死的世界里上这个破班。江盛绝望地想。

“!!”

傻子睁大了眼睛。

几秒后,他突然冲着江盛张开手臂飞扑了过来,声音里混着鼻音——“小江……”

“先滚回去洗澡!!”

江盛如同黑猫炸毛一样躲开,顺带拍掉了傻子马上要碰到他肩膀的爪子。

-

“黑户……找工作?”

齐不才在电话里吃了一惊,“都这个年代了,你从哪个犄角旮旯里找到的这种稀有品?古墓挖的?”

“情况比较复杂,”江盛研究了一下措辞,“他是我从街上……捡的。”

“嚯!”齐不才惊讶了一下,“怎么跟自媒体博主捡猫一样简单。家人们捡了个人?”

江盛:“……”这或许真是一条全新的赛道。

齐不才想了想:“我问问我表姐吧,她刚在本地盘了家小店,估计最近就招人。但大概率工资很低啊,这个你先做好心理准备。”

“没问题。”江盛一口应了下来,又抿了下唇,补充一句,“谢了。”

他以前很少说这两个字,现在想来,为数不多使用的次数貌似都是在齐不才这里。

齐不才在电话里哎了声:“见外了啊。”

挂电话后,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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