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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无忧洞鬼樊楼

小说:

四合院:从杀猪佬开始

作者:

何也他可

分类:

综合其他

第64章无忧洞鬼樊楼

乔茉荷横躺在床上,眼神怔怔的看着门口,那人已经离开有一刻钟的时间了,她才感觉缓了过来,不再颤抖。

恍惚间,她感觉自己的前半生好像都白活了。

女中毕业后,嫁给了开绸缎庄的老板贾鸿生做小,没几年光景,城里便解放了,本来这也和她没有什么关系,她一向对政治不感兴趣的。

但没想到的是,新政府果然新气象,五零年的时候颁布了一部《婚姻法》,规定以后只能够实行一夫一妻制度。

不过,这原本也和她没有什么关系,毕竟,她结婚的时候,是在解放前,对于像她这种情况,法律也给了解释,那就是遵循本人意愿,愿意离婚的,那就离,不愿意离婚的,也可以保持原样。

她自然是不愿意离婚的,但事情的发展总是难以预料,解放后没多久,贾鸿生去苏州进货,没想到回来的时候遭了土匪,肺子上被打了一枪,身体眼看就不行了。

就在这个时候,家里的大妇悍然对她发动了攻击,趁着贾鸿生弥留之际,硬是逼着她离了婚。

虽然法律解释说遵循本人意愿,但实际操作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完全是看经手的人。

她运气不好,街道上似乎很喜欢让她们这些做妾做小做姨太太如夫人的人全都离了。

如此一来,她最后也只能随波逐流一般给离了。

好在离婚的时候得了一些财产,再加上她之前学了一手刺绣的功夫,在纺织厂找了一个工作,凭借着出色的手艺,这几年下来,还混了一个四级工。

虽然钱财上不缺,但心里的空虚就不是等闲能够忍受得了的了。

再加上,她当初学刺绣,不过是兴趣爱好罢了,现在却变成了天天上班,她哪里受得了这个?

内心的苦闷和工作上的无趣,让她的生活变得相当的压抑。

或许是命中注定,也合该她今天“出事”。

下班后,才想起来今天是自己的生日,吃饭的时候便喝了点酒,奈何一个人的生日,酒越喝越无趣。

鬼使神差的,她翻箱倒柜,找出了以前经常穿的一件亲手刺的旗袍,又穿上了丝袜和高跟鞋,画了美美的妆,趁着夜色,来到了自己以前放松消遣的舞厅。

本来,她只是想要翻一翻记忆里那些美好的回忆,却没想到,遇到了那人。

看到那人的一瞬间,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想要拉着人家舞上一曲,或许心底深处,还是对以前悠闲无忧的生活多有怀念吧。

但让她根本没想到的是,那个看上去年轻俊朗的大男孩,却是个不折不扣的花丛老手,一开始,局面就彻底失去了掌控。

本来一曲舞完,就该结束这荒唐的举动了,但也不知道那人的眼神为什么那样的深邃迷人,让她情不自禁的陷在了其中,竟然不知不觉间,将其带回了住的地方。

从没有男人进过的屋子,在那人进来的时候,似乎瞬间就变得不一样了,她能感受的到,仿佛整个屋子都欢呼雀跃了起来。

一开始,那人叫她姐姐,嘴里还说着什么“求姐姐可怜则个,万万做成弟弟这一回”的怪话。

到后来,那人却不言语了,只顾忙活,倒是她,嘴里渐渐弟弟、弟弟的吟了起来,再接着,弟弟变成了好哥哥、亲汉子,最快乐的时候,耳垂被轻咬着,一声“叫爹爹”直似钻入了灵魂深处一般,让她忍不住叫了出来。

前半生白活了!

这是她此刻横在床上,脑海中唯一剩下的念头。

“晚点我还来,大门记得关,房门记得留!”

这是那人走的时候留下的话,她甚至还不知道那人叫什么名字。

该怎么办?

留还是不留?

乔茉荷又恍惚了。

……

神清气爽!

穿越以来,身体里积攒的火气,顿时消散了不少,灭火,还得是水浇才行!

温柔乡是英雄冢,奈何他项云端不是英雄,所以没有沉迷在温柔乡里。

今天晚上有大事要干。

抬手看了看时间,刚过九点半。

借着夜色一路穿行,从广渠门出城,越过护城河,然后转而向东南方向而去。

这个时候,项云端将面具从空间中拿了出来,然后戴在脸上。

这面具不愧是青铜级别的物品,果然神奇,戴上的那一瞬间,便仿佛纳米虫一般,散入他的面部,面容随之改变。

项云端虽然是第一次使用这面具,但一切都仿佛水到渠成一般顺利,心念一动之间,他的面容便变成了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模样,平平无奇,肤色黝黑,上嘴唇还留着一撇小胡子。

“只能改变容貌,却不能改变身材,还是有些不完美,如果真的被盯上了,也是个漏洞!”

项云端心里默默想到,脸可以变,但身身和体型却不能变,真要碰上机警的,多来几次怕是就要露馅。

不过眼下来说,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

潘家园,位于外城的东南角。

刚开始的时候,这一片是坟地,埋的是前朝的王爷,有大王坟也有小王坟,不止一位。

王爷嘛,坟自然也是非常气派的,和普通人自然不一样,占的地方也更大。

后来,毫无意外,坟被盗了,千疮百孔可能说的过分了,但也好不到哪里去。

再往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里和以前的琉璃厂一样,开起了窑场,专门为城里烧制方砖和琉璃瓦,最红火的时候,开的窑有几十家,其中最大的一家,名为潘家窑。

潘家园的名字,也是根据潘家窑演化而来的。

对于潘家园,项云端自然也是知道的,穿越前,潘家园可谓是大名鼎鼎,一开始,大概九十年代的时候,潘家园以捡漏古玩出名,那个时候,真货很多,只要有眼力见,捡漏并不是什么天方夜谭,反而很平常。

不过后来就不行了,主打一个全假货,要是能看见上周的“古董”,那都算是老的了。

从董老头那里知道了潘家园有黑市之后,他白天的时候也打听了一下,这个地方,果然不一般。

之前那些烧砖瓦的,因为附近的土被挖的差不多了,所以就搬走了。

现在附近只有几个小村子而已。

不过,那些烧砖瓦的虽然搬走了,但窑还在。

这里的砖窑很多,再加上烧砖的时候,挖土挖出来许多大坑,有的已经变成了半永久的池塘,也就在天极度干旱的时候,里面的水才会完全蒸发。

除了窑和池塘之外,还有大大小小的土堆,这些土堆都是烧的窑土堆积起来的,时间一长,看上去仿佛小山坡一样。

正是因为有这样“得天独厚”的复杂地形条件,这里才被幕后掌控黑市的那些人看重,大力发掘,为了能够保证足够的安全,这些人在砖窑之间挖了大量的地洞,四通八达,颇有当年地道战的规模。

“站住!干什么的?”

夜色下,项云端也不知道那黑市到底在哪里,毕竟潘家园也是挺大的一片地方。

就在他还纳闷,该怎么寻找的时候,没想到靠近附近的一个小土坡后,突然钻出来两个人,手上拿着家伙,指着他问道。

这两人看上去年纪都不大,却一脸的阴狠之色,项云端直觉告诉他,这两个家伙手上沾过血。

“听说这里有黑市,想来换点东西!”

项云端自然是不懂什么“黑话”、“切口”之类的东西,所以他直接大大方方的说道,这样也能够显得他像是个新手。

装老手有装老手的好处,比如避免被当成肥羊狠宰,但装新手也有装新手的好处,那就是可以让这些人放松警惕,方便他接下来的活动。

果然,那两个人听他说完,脸上露出了松懈的表情,又站在土堆上面往远处看了看,见没什么异常,便放了他进去,还给他介绍了一下里面的情况。

其实也没有什么好介绍的,因为进入其中之后,所有的一切都摆在眼前。

黑市上的人还不少,不过很多人都是遮挡了面容,有带口罩墨镜的,有戴着帽子头套的,也有和项云端一样想法,直接带着面具的。

当然,还有极少数人以真面目示人,仿佛根本不怕别人认出来。

黑市上有临时摊位,估计是像项云端一样的散人,摊子就摆在砖窑前面的一块空地上,卖的东西也还好,无非就是些黄金首饰和古董之类的东西。

项云端猜测,这些东西大概率都来路不明,要么抢的,要么偷的,当然,有些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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