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然会陷进去,没人比他自己更清楚。
哪怕明知是虚假的幻梦,可那是他仰望了那么多年的太阳,他了解他的一切,他的冲动、敏锐、耿直、坚硬还有化不开的孩子气,如此年轻,如此锋利,只要靠近一点,就能割开皮肉,鲜血横流。
可他还是要去。
只要不在乎疼痛,就可以去,何况他也得到了想要的,从始至终,都是公平交易。
他会恰到好处地退场,结局就不至于狼狈不堪,大家都能欢喜收场,自此安好,各度余生。
至于白头偕老、地久天长——最甜蜜的幻梦中,陆明堂也未曾肖想。
他们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领证。
叶黎来的比他更早,穿了一身扎眼的红西装,活似一朵迎风招展的玫瑰,朝每一个回头的路人播撒芬芳,更重要的是这朵“红玫瑰”怀里还抱了一捧橙色玫瑰,那品种陆明堂在拍卖会场见过,叫霞光,一朵的价格高达四位数,他怀里那一捧少说得六位数,别说他还站的笔挺笔挺的,精神抖擞,每根头发丝都写着“爷今儿有好事儿”。
陆明堂脚步顿了顿,不确定自己有没有会错意。
跟对方的郑重比起来,他似乎有点寒碜了——尽管身上这身靛蓝色的西装也是精挑细选,但跟对方那见人开屏的画风比起来过于朴素低调,更重要的是,他没带六位数的花...别说花,他连杯豆浆都没给对方带。
他们来的都太早,民政局还没开门。
叶黎看见他,本就抖擞的面貌更是容光焕发,他抱着“六位数”大步过来,眼睛里跟盛了星星似的,大声喊他:
“明堂!”
陆明堂眼神瞬间漂移,感觉整条街赶着上班的人目光全聚焦在自己这,硬着头皮没走开,还在对方把花塞自己怀里时嗯了一声。
他怀疑街上有摄像头,这一幕是要上热搜的,必须配合对方的表演。
陆明堂没有拒绝他的花——叶黎喜滋滋,头一回尝到了双向奔赴的爱情有多甜蜜。
他们都太过重视这一刻,早早来到了这里,想必一样没吃饭,而且以陆明堂的性子,没自己看着八成又是一杯咖啡对付,于是提议:
“先吃饭吧,还没开门呢。”
“嗯。”只是这“六位数”碍手碍脚,陆明堂很想问问对方那些藏着的媒体拍完没有。
“我来抱我来抱。”
但没想到行为如此抽象的叶黎竟通了人性,看出他抱着高价玫瑰有些烫手,目的达成后肯收回去,他悬着的心稍微落肚。
“你想吃什么?”叶黎温声询问。
陆明堂眉心一跳,不太适应这种丝毫不夹枪带棒的说话方式,想是七年过去,曾经烈烈如火的少年到底学会了体面的社交方式。
“简单点就好,吃...”
“我知道有家茶楼,特别好吃。”
叶黎赶紧打断他——开玩笑,他紧张了三个昼夜没睡好,AI、人工全用上,做足了攻略,怎么能简单随便,这可是他和陆明堂第一次正儿八经的约会,顺便领证,必须精致,必须牌面!
他,叶黎,要给他最好的!
陆明堂嘴角抽抽——所以,只是形式上询问一下吗?
考虑到现在势比人强,他确实没必要在这种细节上犟,不无不可地同意了他的提议。
然后他们吃了一顿价格高达五位数的早餐。
他小地方出来的,这辈子没在早餐上花过这种功夫,毕竟没人大清八早地起来应酬。
所以面对满桌精致的点心,十八个褶子的干烧,澳龙做的虾饺...还有身后随侍的服务人员,各个笑靥如花,他仿佛看见钱如流水一样从滑过。
这顿饭败家得险些让他胃病复发。
但作为成年人,极优秀的心理素质让他稳住了表面的淡定沉着,优雅地擦了擦嘴,扫了眼监视器似的服务员,他们中间应该藏了媒体记者,于是道:
“走吧,应该开门了。”
说着,还主动朝叶黎伸出手...只是姿势不对,怎么那么像商务社交,他们现在即将缔结婚姻关系,应该要亲密一点。
陆明堂想要调整姿势,还没想好确切的,叶黎就以迅雷不接掩耳的速度握住他的手,握得很紧,要不是他们中间隔着桌子,这人怕不是想把自己拽他怀里。
是这么亲密的吗?
陆明堂浑身僵硬。
“吃饱了吗?”察觉到他的不适,叶黎及时停手,关心问道。
“饱了。”赶紧走吧。
“你脸色不太好,是不是昨天没有睡好?”叶黎依旧很关心,还很富有同理心地安慰:
“我也是,紧张得昨晚一晚没睡着。”
陆明堂目光路过他怀里的“六位数”,最后停在他红光满面的脸上,心想:没看出来。
而且这是什么需要报道的台词吗?以及他怀里的...果真是重要的道具吗?
说起来,叶黎还从未和吴瑜在公共场合如此高调行事,他不是有耐性的人,估计也不乐意配合吴瑜在公共场合的表演。
所以这次,一定是脸被打疼了。
报复心还是那么重。
但问题是,这词儿该怎么接...叶少爷要这么演,为什么不提前给台本,即兴可不是这个价了啊...
陆明堂咬牙切齿地想着,该再要点什么好处呢?
见他不说话,叶黎懊恼,聪明的脑子飞快找补——他不会以为他在说他脸色憔悴,是不好看吧?!
天知道他今天这模样可太好看了,他恨不得给他藏起来,省的满大街的眼睛一个劲儿往他身上瞟。
“你今天很好看。”聪明的大脑给了他这么个垃圾提议。
该死的,嘴,能不能说点高级词汇,光是好看就完了吗?
但陆明堂很上道地读懂规矩,商业互吹是吧,他会,虽然有点尬:
“你也是..”顿了顿,他补充:“这身衣服很衬你。”
但为什么领个证穿的像在婚礼现场。
“你也觉得好看吗?我妈让我婚礼那天穿,但婚礼那天我还有套绣金丝的,感觉更适合。”叶黎嘴角弯弯,也不知道在兴奋什么。
陆明堂想的却是:我可没有另一套绣金丝的礼服拿来配你。
“都很好。”他无声叹息。
昂贵的花,昂贵的礼服,一路的注目礼…叶少爷高调起来的确高调。
只是刚刚走过来的时候这条路有这么长吗?
“虽然你穿什么都好看,但我也觉得那样的日子要喜庆一点,礼服什么的,我们晚点去看怎么样?”
“好啊。”陆明堂平静道,左右今天的时间全拨出来给小叶少爷了。
他们吃顿饭的功夫,民政局门口就已排起了队。
叶少爷没打算耍特权,老老实实拉着陆明堂站到队伍末尾,然后由于过于优秀的皮相和醒目的着装,最重要的还有怀里的高价玫瑰...关注他们的视线如暴雨一样劈头盖脸。
陆明堂头皮发麻,深恨刚刚没有坚持己见,在街边找个随便找个馄饨吃,不然这分钟就不会出现在众目睽睽下,接受各方礼拜了。
但叶黎从来不惧万众瞩目,或者他的目的本来就是这个。
他把花塞回陆明堂怀里,不时嘘寒问暖,关心他的饮食睡眠,还过问那被强行疗养的旧伤,陆明堂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余光在人群里寻找可能的偷窥。
无果,到处都是。
他们太惹眼了。
“那个...方便问一下你怀里的花在哪里买的吗?”一个小伙子到他面前期期艾艾,“我对象他很喜欢。”
陆明堂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也是个很年轻的小伙子。
年轻是好事儿,但也不那么好...这花还是不要买的好。
他把眼神递给叶黎,问他如何解决。
结果这小混蛋轻易交了底:“圣心拍卖行。”
对方茫然且错愕——不是花店吗?
“你们要是喜欢的话,前面路口左转的花店就有,但这个颜色的不知道还有剩吗,你们可以去看一下,其他颜色也很漂亮。”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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