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黎变成小狗的第一天,暴雨滂沱。
他看不清自己的毛色,但大概是白的,地上泥泞,白狗更吃亏,脏的不像样,他吭哧吭哧爬上一个台阶,蹲坐在一家店铺门口,仰望着雨帘从屋檐泄下来。
对于变成狗这事,他没有头绪,可能因为狗脑已不足以支撑精细复杂的思考,但也不至于令他他惊慌失措,他想不起前一天的事情,但心中有种莫名的笃定,现状不会持续太久。
如果不被大雨淹死。
他努力缩了缩脚,圆溜的狗眼里透出严峻。
这是个城中村,排水设施糟糕,浑浊的雨水裹挟污泥倒灌入街道,就要没过台阶,他是只小狗,还没掌握游泳这项天赋技能,起码没掌握在泥流里狗刨的本事。
所以,这短暂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吗?
叶黎往台阶里蜷缩身体,冷的思维有些迟钝。
污浊的雨水没过了狗子的小腿,腹部,让他不由自主地浮起来了,身体却变得格外沉重,刺骨的冷意轻易透过湿透的绒毛传递给神经,雨水灌入口鼻,他拼尽全力往台阶尽头的门槛爬,但暴雨形成的汪洋如影随形,就在这死生之际,一双长腿映入眼帘,他艰难地仰起头:
来人撑着伞,低着头,嘴里叼着一根燃了半截的烟,熟悉的脸氤氲在雨雾和烟气后面,眉眼深邃,下颌紧绷,面无表情,暴雨没有摧毁他的从容,甚至令他隐隐威严。
在矮脚生物面前,成年两脚兽大抵都是威严的。
他没有即将获救的庆幸,反暗道一声:完了!
来的是陆明堂,一个衣冠禽兽,十足的混账。
他惯会以慈善名义做事,借人十万要人五十万,旧社会放印子钱的都没他心黑,还不起就让人肉偿,多少男男女女在他欺世盗名的表皮下活的战战兢兢。
他们都六七年没见了,还能听到关于他的负面消息。
不择手段,阴狠暴戾,甚至隐约听说涉黑,唯一奇怪的是,如今的法制居然能容忍他蹦跶到现在——
也许其中有些捕风捉影的成分,但叶黎不真的关心,毕竟他曾经决心将这人踢出自己的社交范围,消息真真假假对他早没了意义。
可现在不一样,他脆弱的小命捏在这人手上。
他或许会安静地欣赏他如何在大雨里淹死。
叶黎刨水的动作益发迟缓...
陆明堂从不真的关心什么,同事、下属、朋友,所有人于他只是符号,他的心是铁铸的,没有一丝温度,有的只是一群被他蛊惑傻了的二缺,把他的话奉为圭臬,对他亦步亦趋。
他处事狠辣,霸道又虚伪,一旦有人跟不上他的节奏,第二天就会消失在公司里...
对人尚且如此,对狗又能仁慈几分?
连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他都能下狠手,现在的他只是一只陌生的、脆弱的奶狗,一定...
诶?
叶黎悬空的四肢保持狗刨的姿势在空气中晃荡。
“小东西,谁把你丢这的?”
低沉的嗓音带点沙哑,混着雨声钻进小狗敏感的耳朵,叶黎的心跳急促几分,动作却变得呆滞,他扭过头,被扑面而来的二手烟呛出几个喷嚏。
见他咳的可怜,陆明堂把它拎远些,脑袋一歪夹住伞,叼着烟蒂,单手掏出钥匙开门。
事情的发展和想象的不一样,叶黎仍有些呆,缩着四肢,一声不吭。
这是他家?
明德公司的业务下沉到这种程度了?
生锈的铁闸门被拉开,水腥气裹挟着灰尘,阴冷湿腻的气味扑面而来,这地方看样子起码得一年多没人来过,陆明堂熟门熟路,把他往桌子上一撂,打开空开盒,啪一下,屋里一片亮堂。
叶黎坐的地方是台缝纫机,一个老物件,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用,但从四面货架上堆得布匹还有衣服来看,这应该是间裁缝铺。
多稀奇,城中村里的裁缝铺,不是那种高档定制,大概率是旧时期帮老百姓缝缝补补的店——所以呢?
陆明堂以前是个裁缝?
那他应该学服装设计,搞什么交感神经人工智能,而且如果他是个裁缝,他们大概率也不会认识,他生命中就该少一个让他不愉快的存在。
理智回笼,现状仍不能说是安全。
陆明堂很可能只是不想一只狗死在自家门口,他有一点洁癖,可能因为出身肮脏的城中村,像死老鼠、死蟑螂这样的东西绝对不能出现在他的视线中。
叶黎可是亲眼见过,这人每天上班都得拿兜里的手帕把那张纤尘不染的办工桌仔细擦拭一遍。
所以死狗对他而言太超过了,自己侥幸在大雨里活下来,不能指望这家伙有更多耐心,比如带他去医院,给他烧个热水洗澡,或者喂他点吃的让他免于饿死,甚至之后不用铁链子拴住他或给他一顿拳脚都已经算是幸运。
理智大声说,他得想个办法逃。
叶黎服从理智,乖噜噜地蹲在原地,瞪着眼观察陆明堂。
烟灰掉地上了,他在扫地,一边扫一边掉,效率感人,他心不在焉,但动作却很麻利,身上的夹克旧了,但看着很厚实,大概嫌碍事,被他扔在狗子那桌。
无端的,叶黎感到无所适从,眼前这陆明堂的的确确像这地儿土生土长的,好像只那么一喘气儿,就能无声融在这片土里。
他原以为,他即便不是出身锦绣,也大概是个被惯坏的中产之家。
这地方破烂的让叶黎不知如何形容。
大抵方圆十里的建筑所剩的价值全在地皮,若是顺利拆迁,则功德圆满,若是不顺利,那就是地道的历史遗留问题,是每个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必经之痛,忍着忍着就和城市的生命融为一体了。
就像城市的疮疤,也是陆明堂的疮疤,他从不说过去,可能羞于启齿,他所知道的只有,他和吴瑜是同乡,再多的,连吴瑜也没有多说。
简单打扫后陆明堂腾出手处理桌子上的狗,显而易见的,绝大多数人类迎接生命手段的从来都是——开水。
叶黎如临大敌,看见他从灶台上拎起烧开的水壶,倒了一盆热腾腾的开水,氤氲的白雾模糊了视线,朦胧中对方的动作也变得危险。
他不由想起曾经在纪录片中看过的关于农村人杀鸡宰鸭的片段,用开水烫是一种原始且有效的脱毛手段,画面里的鸡就跟现在的他一样,湿透的毛紧贴着皮,以一种怪异的姿势被搁置一旁,等农人烧好开水,他就会被倒提着腿,生生泡进高温的水中,打转、绕圈,像块涮肉,七上八下,再出来时就毛不附体,能被轻易撸去。
所以他在陆明堂过来时打了个寒颤,他应该是想跑,以免短暂的狗生结束于如此荒谬的场面中,但生理本能不受控制,哆嗦的四肢没能发挥应有之效,很轻易地,他就被捉住了。
“别怕别怕,很快就好。”
捏着脖颈的手湿润温暖,叶黎抬起眼,对上陆明堂温柔的眸光,身体依旧克制不住颤抖,但刚刚在脑海中盘换的关于杀鸡宰鸭的画面如青烟一样消失了。
如果他不是个变态,他应该不是要吃了他。
他讪讪地回忆过去,陆明堂虽然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似乎,应该不是个变态。
他只是想给小狗洗澡。
屋外暴雨滂沱,小狗泥泞不堪,出现在这里之前不知流浪过多少里程,身上长了多少虱子跳蚤,所以第一次见面就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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