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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 11 章

小说:

西行徒

作者:

子受

分类:

穿越架空

《西行徒》全本免费阅读 ggd8.cc

1.

澄州的冬天好像总是过得很快,起码在学校的日子是这样的。元旦晚会过后就是紧巴巴的期末考试,尽管分班的时候说是平行班,但一班二班的成绩还是要比其他班高上不少,于是都默认是火箭班。

有了这个称号,我们自已也大约油然而生一股使命感,个个都开始垂下头认真复习。

那几天的雪越来越大了,我看书看的眼睛酸的时候,也会抬起头往窗外看一眼。我们学校当年建成的时候就耗费大量资金,如今又历经几次修葺,红瓦白墙,特别好看。白雪把红瓦也全给覆盖住,悠悠往下飘,像是秋天的落叶,也像是春天的花。

我想着,要不了多久,我爸就要回来了,他去外面谈生意,尽管我不晓得具体是做什么的,但听他的秘书和司机告诉过我,他很有钱很有钱。

大雪几天不断,连我们老师都开始感叹,说来年肯定会是个丰年。我从外面收回目光,重新把眼神落在手中的书上,那是一本西班牙语讲义。

在小时候我爸就认识到走向国际的重要性,所以也重点培养我的英文能力,到现在,已经到了能够出国交流的水平,按照他的设想,毕业以后我也是要出国的。

英语对我而言已经不具难度,于是就开始开发我的第三语言,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西班牙语情有独钟,高中的两年,在自学的情况下,我对它也已经运用纯熟。

说西班牙语的国家并不算太多,我也并不太想去弗朗哥政权下的西班牙帝国,反而更向往另一个国家。

墨西哥。

我说不清到底是为什么,即使我并不了解这个国家,对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亦或是他们的民族和血脉都一无所知,却依然荡漾着一种兴趣。或许是因为它背靠美国这个所谓“伟大的国家”,也或许是因为那片土地上的牛仔符号,让我开始默默神往。

这种兴趣并不浓厚,只是在见到或听到和它的相关时,心脏会快速地跳动一下。以至于当我面对再重大一些的事件,它就会被我毫不犹豫地抛诸脑后。譬如某某比赛又拿了一等奖,譬如全国各地的厂子都开始了一股下岗潮,譬如某一天的夜里,我要告别我的过往生活。

再次拾起这股心脏的律动是在很多年以后,那时候命运把我推向年少神往的那片土地,我才豁然想起,原来我与十年前的这个谢琅,竟然是一个人。

或者说,我们共用着一副躯体。

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冬天教室里的暖气让我有些困倦,自习课上没有老师,但也没人在说话,每个人都在专心做着自己的事,等到下课铃响起,他们才会像终于拥有了自己灵魂的自由人一样,开始享受片刻难得的欢愉。

我真的挺困的,把帽子往头上一罩,正打算睡觉时,就听见有人叫我,说是有人找,也没说是谁。我当时并没多想,走到外面才发现,是前不久在自行车棚那里带人堵我那虎丫头。

她还是穿着白色的棉服,头发垂到肩膀——我们学校有规定,长头发的女生都要把头发扎起来,可她没有。

这位女同学抬头看着我,手里递过来一张纸条,我以为是什么东西,吓了一跳,如临大敌一样往后退一步没敢去接,我怕会是什么情书之类,真是情书也就罢了。我怕我不从她又要带人来堵我的路。

果然,这位女同学脸上的温柔和楚楚可怜没有维持多长时间,立马就变成了凶神恶煞的模样,拽过来我的手,把东西强硬地塞到我手里,我往下瞥了一眼,不是情书,是她的成绩单,上面陈列着一排数字,我记不清具体是多少了,大概在我眼里依旧是那么的不尽人意。可看她一脸的倔强神色,似乎是下了很大的努力才得到这个结果。

我无话可说,对于眼前的这个女同学,她的努力,她的感情,一切都与我无关,我没有义务为她负责,我只想摆脱她的纠缠。

只是她什么都没说,也没给我说任何话的时间,被走廊上的冷风一吹,抽了抽鼻子,一转身就走了。我摊开手里被捏皱的那团纸,有雪飘落在上面,学校的印刷油墨实在太过低廉,雪水化开在上面,染成一团黑色。

走廊上和班级里也有不少看热闹的同学,我不否认我很享受也很喜欢别人的注视,但绝不应该是这样的,这样的打量和戏谑,仿佛我是他们的同类。

于是我没什么犹豫,掸了掸手上被染污的印记,将那团纸扔进了我们班级的垃圾桶,无论是走廊上的,还是班级里的人全都看得一清二楚,他们似乎有些震惊我的举动,神色有些讶异,又怕被我注意到一样匆忙转回头,开始手忙脚乱关心自己的事。

我回到自己的座位,重新把自己的头埋进帽子里,却已经没了什么困意。我睁着双眼,胳膊下面压着那一本西班牙语讲义,眼前一片黑暗,暖风呜呜地吹,我的身体却涌动起一丛又一丛的寒意。不知道为什么,我又想起那个穿着和雪一样颜色棉服的女同学,抽着鼻子,好像欲哭无泪一样,脸庞被风吹得有些泛红。

从那次的难眠开始,我或许就已经意识到我身体里拥有的,恶劣的那一角。在她执着清明的眼神之下,映照得它无所遁形。

我一直害怕自己成为流俗辈,尽全力和这些庸常切割,和这些庸人割席。只是那时我尚年少,不仅平庸,而且无知。

2.

周寅继续说:“你走不了。”

他手上的力气慢慢加大,收紧,林康安很轻易就意识到两人力气的悬殊,她绝对挣脱不了。如果身后的男人掐的不是她的后颈,而是正面扼住她的喉咙的话,她相信她要不了多久就会死在这里。

死亡仿佛就在前方逼视着她,等她迈进去,把她拖进无底的深渊。幸好,这种情况也并非第一次出现。林康安努力忽视脖子几乎要被掐断的痛感,在他将她摔到地上之前,扣紧了腰间的那把左轮,她看不清方向,只能随便往后扣下扳机。

这道枪声令谁都没想到,擦着周寅过去,射在他身后的那堵墙上。在静谧的夜里足以称得上是巨响,好像把萧索的风声都被分割出稠密的那一截。

周寅的手猛然一松。

她的手还有些颤抖,左轮是没什么后坐力的,无外就是紧张。林康安逼着自己握紧枪,趁他松手的片刻,朝楼梯尽头跑去,耳边一道刺破耳膜的声音传来,也是枪声,伴随着的是手臂上锐利的疼。火烧火燎一样,林康安已经感受到自己皮肉外翻,鲜血横流。

她不能停,一旦停下来,就真的走不了了。

又是几道枪声,就在她耳边划过,仿佛要直取她的心脏。她也不敢回头看,尽管手里有枪,也只能是防身,她不能拿命去赌。等跑到尽头,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地,开始翻越栏杆。把自己的身体往下一荡跳到二楼,双脚被震了一下,她顾不得疼,紧接着跳到一楼,钻进一排排的拆迁房里,身影很快没入黑夜。

血还在流,她的眼前也有些发昏,林康安听说有些匪徒是可以靠血腥味儿找到人的,可现在要是往前跑绝对得不偿失,反而会暴露自己。

她很快做出了决断,如果被那个人找到,她就先开枪!

拆迁房外面的风一刻也不停,好像更大了,栏杆上早已被风干的衣服毛巾还在晃荡,如同两缕无处安家的孤魂野鬼。她不敢想,或许今天,自己也要命丧当场。

在来之前她就已经编辑好了短信发给林钊,如果九点半之前她没有回电,就说明遭遇不害。现在几点了?她不敢看。她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撑到那个时候。

周身的血腥味好像越来越浓厚了。

她的左手捂住右臂的伤痕,只是刚一碰到,就立马感到一阵灼烧的痛感,周身没有可以用来处理的东西,连声音她都不敢发出来。

林康安现在也觉得可笑,谁什么样的信念让她可以跟一个毒贩谈价钱,做生意,如果不是宋别给她的这支枪,她不会有从他手下逃出来的机会。

是了,这个人在要她的命。

林康安意识到什么,心脏的跳动好像越来越激烈,为什么要杀她,是怕她知道什么。高远的死极有可能不是意外!

她努力压抑着胸腔的激动,这里的建筑早已经年久失修,门呗吹得吱呀作响,黑夜让他看不清她,同时也让她寻觅不到他的踪迹,很可能,他就在某一扇门的后面,准备着伺机咬断她的脖颈。

粘稠的血顺着胳膊从指缝中渗出,没有滴答滴答的声音,那是顺流而下的,从手臂流到地面,还隐隐残存一些温度。

林康安也很快感觉到自己的意识开始有些不清醒,如果真的昏倒在这里,那么那个男人找到她只是时间早晚的事,她同样活不下去。待在这里不是办法。

她捂着受伤的胳膊慢慢站起身,警惕脚下任何可能发出声响的垃圾或者杂物,慢慢朝床边靠拢,要走到自己的摩托车前,势必要穿行那条大道,在这些居民房里或许还可以藏身,可一旦进入到大道上就说不准了。

但是现在,她的身体状况让她不得不冒一次险,就算那个男人跟上来,最坏的结果,她手里还有枪。

林康安咬了咬牙,做出决断后狠掐了一把自己大腿上的嫩肉,让自己保持最后的清醒。而后就开始趁着夜色向前缓缓移动,穿过一排排鸽笼一样的房子——这里的建筑颇有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流行的风格,每栋楼之间距离很小,排列紧密,主干道却很宽阔——在黑丛丛的夜里,她猫着身躯穿行过小道,没有灯,只有月光和她一双眼。

这让她想起大洋彼岸的那片雨林,在索利蒙伊斯河下游,她紧跟在联邦公路警察的背后,屏息凝神,等待毒贩从那里经过。只不过,此次她成了被蹲守的猎物。

这段路程并不很长,可当她走到尽头时,早已大汗淋漓。她无法预料,或许就在下一刻,一只手就会桎梏住她,把她拖进地狱,也或许是一颗子弹,穿透她的胸膛。林康安无需再伪装了,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为她提供庇护遮掩,她猛吸一口气,朝着大道跑去,一直往前跑,一直往前跑,不能回头。

夜越来越沉,黑压压的云移过去,把最后一丝亮光都遮住。

周寅看着大道上奔跑的女人,注视了两秒,就平静地收回了目光。他手里攥着一个东西,一头尖,一头钝,是她刚刚打出的弹壳,这种型号的子弹他只见过一次,从一个女人手里,填到他的掌心。

今夜来此的女人是不是宋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里是中国,非法持枪的刑量绝不会轻。她想要吐出别的信息,就得先解释这个弹壳的来历。

周寅吐出一口气,将弹壳浸染了她的鲜血,放在应在的地方,一如既往收拾干净自己的痕迹,转身拂袖离去。

这是唯一一次,惊心动魄的一晚,却没有人死亡。

过了今晚,他以为,自己再也不会和那个叫宋别的女人扯上什么关系。

*

林康安回去的时候,没敢回林钊和宣霖那里,转而敲响了宋别在金肯的房门。

宋别打开门,就看见了满手鲜血的林康安。她吓了一跳,赶紧把她扶进房间,脱了那件黑夹克一看,那片被子弹擦过的皮肉都已经外翻,血肉模糊,无比狰狞。

“你还真是不怕死。”她转身去拿急救箱给她处理伤口,已经不流血了,上面的鲜血干涸在手臂上,血色暗沉,黑红一片。宋别毕竟不是专业的医生,给她浅浅包扎过后立马开车载她去医院。

伤口不深,但还是需要缝针,宋别坐在她身边陪着,想抽烟,还是忍住了。

“说说吧,怎么回事?”

林康安胳膊上已经打了麻药,但看着手术针在自己皮肉里穿行还是有些渗人,干脆撇过眼去看宋别:“没见到人长什么样,我一去到那里他就要杀我。高远的死,很可能不是意外。”

“而且,你也看到了,他手里有枪。”

在一边缝针的医生听见她们的对话,忍不住有些震惊地看了两个女人一眼。

宋别没理,锁着眉思索:“你回国这些天,只联系了高远一个人吗,会不会是别的?”

“不会,只有高远一个。”林康安把头埋在自己的另一只臂膀里,想起今晚发生的事还是难以平静,这次真的是差一点就小命不保了。“我的衣服扣子上有微型摄像头,不过太黑了,估计没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他说话了吗?”

“说了。”

宋别点点头,能录上音也是好的。

“下次别这么单枪匹马闯进去了,真的死无全尸,可就只剩我一个人给咱爸妈养老。”宋别握住她的手腕,余光瞥见医生用来止血的纱布,血痕遍布,伤口狰狞,她还是不明白,是什么让林康安如此执着的?以前她不问,是她懒得去关心,可是现在她忽然想知道了。

“林康安,你真的不怕死吗?”

林康安从自己臂弯里抬起头,看向宋别那双黑漆漆的眼眸,她的瞳色很黑,看久了,心里就会生出惧意。林康安扯着嘴角笑了笑:“没人不怕死,谁都怕,只是我太相信自己是世界的主角,主角没有了,故事可不就烂尾了?”

宋别抿了抿唇角,没有说话。她理解不了这样的英雄主义,在陈斯年给她的教导里,向来都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这一夜很快过去,这事也给了林记者一个实打实的教训,单独行动绝对不可行,她面对的人是那些穷凶极恶的毒贩,一不小心可真的是会丧命。

林康安带着裹着纱布的胳膊回到宋别家的时候,借着她的电脑把微型摄像机上的视频导上去,如她所想,那里一片漆黑,没有任何光影,根本看不见那个钟先生的人影。

唯一录到的声音就是那人从背后掐住她脖子时的两句话。

——不是来买货的吗?这么急。

——你走不了。

拆迁房的门窗都大开着,穿堂风像把锋利的刀,把他的声线割断成几节。

宋别开门进来给她送蜂蜜水,恰巧听见了这一段录音,两句人声过后就是枪声,然后是一阵响动,接着就是她奔逃的响动。

“林康安,你把视频倒回去,让我再听一遍。”

她走到她身前,看着电脑上黑乎乎的一团,几乎任何有用的信息都没能捕捉到。

林康安不明所以,但依旧照做,鼠标在电脑屏幕上滑动,而后那道声音再次响起,你走不了。宋别的牙齿轻轻磨着舌尖,看见她的脖子,上面的一圈淤痕已经变得明显,暗紫色,足见那个人的力气究竟有多大。

“怎么了?”

“没事,觉得这声音有点熟悉。”她把蜂蜜水放在桌子上,问她:“他有枪,开枪了?”

“是,除了第一枪,后面三枪都是他开的,多亏了晚上看不清,否则我不一定能逃的出去。”林康安沉思片刻,又道:“很有可能也是左轮。”

宋别点点头,点燃一根烟放进嘴里,第一枪是林康安开的,如果牵扯到警察的话,她在中国非法持枪的事就瞒不住,得去找个替罪羊了,只是时间上恐怕有点来不及。

“这事跟爸说了吗?”

“还没。”

“那就捂好嘴,别说了。”宋别吐出一口烟雾,掸了掸烟灰道:“我的子弹是定制的,一查就会查到我,林康安,我给你枪是让你防身,不是为了让你把我给送进去。”

林康安皱眉点头,一时间也无言以对。确实,如果要开口,势必会牵扯宋别非法持枪的事,她承宋别的情,不能反咬一口。可是如果不这样的话,就让他逍遥法外了吗?

宋别像是看出她的想法,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你以为你说了就有用?高远的死警察不是没掉查过,牵扯到毒品,他们不会掉以轻心,就算是这样,找到你说的那个凶手了吗。你说的那个拆迁房不是没有别人,流浪汉,精神病,都喜欢往那里跑,人员结构这么复杂,只能告诉你,希望不大。”

她想要说什么,可宋别没给她说话的机会,继续道:“林康安,我答应你,等你找到关键证据,我就认罪,把我就地正法咯。”

林康安叹了一口气,这是她最大的让步。她不得不承认,她这个好妹妹宋别从美国回来之后,更成熟了,更擅长拿捏人心。

*

花洒上的水浇下来,有些凉,顺着周寅的发丝滑落,让他灼热的血液开始偃旗息鼓。他放松地喘出一口浊气,开始扭动调节器,把水调热了一些,身上的肌肉也被浇的微红。

最后洗去沐浴液的浮沫,擦净身上的水渍,随手撤了件衣服换上。

手机在这时响了起来。

周寅走过去拿起来,上面显示着孟良的名字。他一般不在这个时的打电话,这个时候,他不是在酒里泡着就是在赌场玩,没心思跟他促膝长谈。周寅心里隐隐荡起一丝不安,这种不安在按下接听键的时候彻底得到了证实。

“周寅,走水了!”

“怎么回事?”

孟良的声音里是掩饰不住的焦灼:“这一批的‘骡子’里,有个人出事了。他是第一次做这事,在机场时被工作人员递了杯水喝下去,白粉在胃里破开,当场就倒了下去。”

周寅攥着手机的手暗暗发紧,指尖被捏得泛白,喉头发涩,良久才开口:“现在到什么地步了?”

“尸体已经带走,我第一时间就给你打电话了,估计要不了多久警察就会发现。机场这一段时间虽然不至于封锁,但绝对会戒严,已经到的我让老张取出来留下把人送走,剩下的那些只能先慎着。”孟良道:“这样一来,澄州的货就补不上了,沈缚马上就要过来,如果被他发现,咱们俩还有老张可够喝一壶的。”

周寅另一只手的食指磨着虎口处,屋漏偏逢连夜雨,林康安没死成,“骡子”那边反倒又出事了,不止如此,沈缚马上还要来澄州。他和孟良现在的处境,用岌岌可危来形容也不过分。

“货的事我来想办法,沈缚那边你瞒住。那个死的骡子叫什么,家里还有什么人吗,警察发现毒品之后会立马找到他家,我先去探探口风。”

孟良像是在翻动什么东西,良久才说道:“死的人叫丁天德,以前在街口修自行车的,家里就一个得尿毒症的闺女,要不是为了他姑娘,也不会干这个,我把他家地址给你。”

“好。”

挂断电话,周寅整个人躺倒到床上,洗过澡,该是很放松的时候,他却觉得有什么重担往下压着,压得他喘不过气。

烟雾缭绕在他的眼前,前方一片迷蒙,什么看不清。他伸手挥散了眼前吐出的烟,手掌在虚空中抓了两下,好像看见了满手的鲜血。这血也是黑色的,没有腥味儿,而是香味,是吗啡的味道。

*

宋别他们的同学聚会定在和平饭店里,周末的时间,大家也都有空。高中时代的那些同学她都已经忘得差不多,名字对不上脸,脸也对不上名字,只记得前不久见过的刘杨。

到饭店时,刘杨还特意下来接了她。

“我跟他们说你回来了,本来不打算来的几个也来了,我们宋学霸的面子还真不小呢。”

刘杨的话不像是客套,宋别只礼貌笑笑,握着自己手里的包没有说话。以前她在班里还真说不上有面子,不止如此,还不怎么受欢迎。她一个人独来独往惯了,连朋友都没两个,还真想不明白是哪来的面子。

推开包间的门,里面已经来了不少人,各样的打扮,各样的面孔,看得她有些眼花缭乱。不止如此,还有些不适。但她还依旧维持着最基本的笑,说道:“不好意思,路上有点堵车,来晚了。”

“大学霸变化这么大,当年那个小姑娘如今都成了大美人了,去了美国就是不一样啊。”不知道是哪个同学站起来说道:“不过既然来晚了,该罚还得罚是不是?”

“开车来的,喝不了,各位见谅。”宋别把包放下,往下捋顺裙子坐在席位上,又补了一句:“这样吧,以茶代酒行不行。”

她说着,兀自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仰头饮下。

“宋别,这么多年都没你消息,现在在哪儿高就呢?”一个戴眼镜的男同学上下打量了她一番,啧啧两声:“现在还真不是我们这些凡人能比得了的了,这款包我前几天跟着老板出差的时候见过,刚上市的,二三十万吧?”

“做点小生意,讨口饭吃。”宋别轻声道,说完就闭了嘴,也没有要回答他第二个问题的意思。

那人有些讪讪的,很快就有女同学出来打圆场,问她:“别说这个了,宋别,你在美国这么多年,谈没谈过外国男朋友?你这么漂亮,肯定很招人喜欢,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像说的那样,特别那个啊。”

宋别晓得她们说的是什么意思,在美国的那些年,她也不是没和白男有过,不知道是不是不得要领,感觉并不大。但此时在饭桌上谈论这种话题,她和他们还没有到拿自己的床事做谈资的关系。

“净顾着赚钱,哪来那么多时间啊。”她笑一声,又给自己倒了杯茶,说道:“工作之外倒是还有点时间,不过都用来坐牢了。”

她用开玩笑的口吻说出这些话,上一茬很快就被揭了过去,但其实宋别也没骗他们,她确实是美国看守所的常客。想在华尔街的金融市场立得住脚,谁没有剑走偏锋的时候,她也只是,稍微多了一点而已。

这顿饭拿她开了场,之后大部分时间就开始回忆起学生时代的青葱岁月,讲当年谁和谁在纸上下五子棋被老师逮到,谁在上课是偷吃校外的煎饼果子分了一个小组的人,再者,就是谁当年偷偷喜欢过谁,借着酒劲一并都说出来了。

这些年少糗事都和宋别无关,她也无意参与。偶尔附和两句,等到半场时就低声拜托刘杨去叫一下隔壁班丁茜的邻居。

他们就在隔壁房间,刚才也有不少人过来敬酒,两个班以前就都是尖子班,几乎都认识,这次也就理所当然约在了一起。

宋别和刘杨一起出去,看他从隔壁房带出来一个男人,伸手同他握了握手:“您是丁茜家邻居?”

“嗯是。”

“我想问一下她家的地址。”

那个人很痛快的告诉了她,连同丁茜的联系方式,最后说:“丁茜挺可怜的,得这个病的时候连工作都丢了,家里就靠她爸一个人。”

宋别点点头,没有多置喙什么,拿到写着丁茜地址和联系方式的纸条就打算离开。刘杨叫住她:“就这么走了?”

她把包背好:“还忙,我来买单吧。”

说完这句,宋别浅笑一下,直接抬脚离开了。

刘杨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忽然有种触不可及的无力感,无论是在年少时还是现在,有些人注定了就不是凡人,他们或许在凡间停留过,那时候,还会让人恍惚以为,努力可能真的有用。

但现在,算了吧。

他忍不住想起了另一个人,那个人也和宋别一样,是毋庸置疑的天才,只是如今,大约销声匿迹了。

宋别下去开了车,扫了一眼上面的地址,就在槐南路那边,那边以前就是穷人窝,现在看起来估计也没变。

那边的小区都挺老的,有一种十年前的风味,小区外不是遛狗的大妈就是遛鸟的大爷,窗户上用来防盗的铁窗早已经锈迹斑斑,里面的房子也不那么规则,如果用无人机飞上去看的话,每栋楼就像是几只随意摆放的长方体,也是因为这一点,里面的路显得各外错综复杂。

宋别找了很久,最后把车停下来,拿着地址去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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