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座手段了得》
沈越冥的神魂陷入了一片诡异的漆黑。
这不是凌无朝的魂海。
黑色小人奋力游荡,寻找出口,终于,他在整片漆黑中看到一丝光亮,急速冲过去,一跃而出——
暴雨滂沱。
凌无朝去外面买来了沈郎爱吃的酸果,像往常一样,站在门前等他回家。
傍晚时分,沈越冥回来了。
凌无朝眼神一亮,还没出声就被一股力量拽近,整个人摔出去,在地上砸出水花。
山楂球滚了一地,被走到面前的黑靴踩烂。
他有些茫然地抬眼,刚要向沈郎询问,就被一脚踩上肩膀,身体狠狠撞到地上。
沈越冥手中把玩着一只匕首,蹲下身看他,眼神薄凉,“游戏结束了,小笨蛋。”
黑靴用力踩住他的肩,刀尖不紧不慢剜开脊背的皮肉,挑出一块带血的骨头。
沈越冥说,没爱过他,就是看他傻,好骗,陪他玩玩,又问他,你以后会记得我怎么爱你,还是怎么让你痛苦?
“不过,你也不算一无是处。”
他将那块骨头收好,毫不留情地斩断了凌无朝的左臂。
那道身影提着断臂踩水离去,凌无朝的视线模糊,剧烈的疼痛早已使他的意识变得混沌,他的喉口很干,心脏抽疼,雨太大了,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流泪。
脑子空白一片,他不知道现在该做什么、以后要何去何从,沈郎没有教过他。
沈郎讨厌他。
因为他是那样黏人,蠢笨,一无是处。
他被剜了神骨,砍了左臂,丢在寒凉的雨夜,血流了一地。
雨下了好久,从断裂伤口处流出的鲜血染透了整个院子,他疼得几次昏厥,却怎么也死不掉。
第三天,在经历了无数次反复的昏厥清醒之后,他强撑着爬到房门前,让自己靠坐到门框上,伤口早已被血水泡得肿胀泛白,他无血可流了,却依然不死。
雨已经停了,望着院中被冲烂的山楂残渣,他的瞳孔突然张大,他想到了那双凉薄的眼,山楂球被鞋底碾碎时的声音在耳边清晰可现。
沈郎不要他了。
巨大的恐惧和悲痛席卷上他,他将脸埋进臂弯,只能发出嘶哑的、小声的呜咽,他强撑着自欺欺人逃避了三天,梦中的沈郎还和以前一样,吃他买的山楂,亲吻他的唇。
美梦被打破,他在这一瞬间溃不成军。
身体中仅剩的魔骨散发出滋滋的电流爬满他全身,周身涌起丝丝缕缕的黑色魔气,心脏像被一只大手攥紧,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湿漉漉的黑色长发从发根开始变成了银色,那双无神的黑色眼睛变得赤红。
他垂眸,盯着身下的小水洼看,里面倒映出了他的面容。
头发白了,脸上沾满了雨水和泥,好丑。
长出了跟沈郎一样的红眼睛,眼睛是漂亮的。
他专注地盯着水洼里那双眼睛,完全没有注意到,有人站到了他身前。
那是一个青年魔修,身材挺拔,外貌俊美,他有着漆黑的魔角魔尾,黑衣黑发,带一把无鞘的黑剑。
他盯着坐在檐下的人,魔尾拍打在水洼,发出了声音。
意识到身旁有人,凌无朝抬眼,顿住。
他怔怔望着黑衣魔修的眼睛,右臂扶着门框,急切又艰难地想要站起身,下一瞬,脚底一软,踉跄着向前。
黑衣魔修伸出双臂,下意识要把他接进怀里,却被什么东西挡着抱不到,只好改为扶住他的右臂。
凌无朝站起身,两张脸离得更近了,他近乎贪恋地盯着那双眼睛,试探性地叫了一声,“……沈郎?”
黑衣魔修张了张嘴,停顿,答:“我叫李寻鹰。”那双眼睛却一瞬不眨地盯着他。
凌无朝几乎笃定般,第二次开口,“沈郎。”
李寻鹰没再回应他,抓着他的手臂,扶他进屋。
……
沈越冥的神魂站在院子里,红眸中涌动着惊疑、愤怒,从“沈郎”出现起,他就快把那个男人的脸盯透。
为什么是模糊一片?为什么他看不清那个渣男长什么样子?
他看不清“沈郎”,却看清了李寻鹰,更得知了一个荒谬又好笑的消息。
李寻鹰就是前夫兄,在行完凶后换了个壳子,若无其事地又回来找凌无朝。
——而凌无朝从一开始就知道。
李寻鹰在屋里轻车熟路找出药箱帮凌无朝处理伤口,凌无朝看向他的眼神带着失而复得的庆幸与小心翼翼,沈越冥的神魂站在满是水洼与血腥气的院子中禁不住寒笑,垂眼看,能看到被踩得稀烂的山楂碎屑。
他以为《魔皇》呈现出来的剧情已经够恶心了。
原来那还不够,它还有更深入、更恶心的隐藏剧情。
情郎剜你的神骨,挚友骗你的魔骨,打眼一看,没想到吧,情郎和挚友是同一个人。
他当凌无朝的恋爱脑是忘却过往伤害,对渣男日夜思念,原来根本就是丢掉一切尊严,不自重、不自爱,只求他在身边。
疯了吧。
沈越冥不想探寻自己胸腔那股欲燃欲盛的怒火是因为什么,他只在乎一点,凌无朝是《魔皇》的主角,他不该遭遇这些。
他该登顶,该强大,让曾经欺辱他、背叛他的人付出代价,血债血偿。
凌无朝做不到,沈越冥就帮他。
凌无朝不愿做,沈越冥就逼他做。
场景破裂,沈越冥的神魂化身黑色小人,回到了凌无朝的魂海。
“凌无朝,”他沉声道,“换我出去。”
凌无朝很快回应,说:“好。”
却过了很久才动作。
沈郎要走了,他想,留不住的。
沈越冥掌握身体主导权后径直离开弑神殿,上了万劫山。
凌无朝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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