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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拥给了死对头》

1. 001:狐狸眼睛

吃饭算是一件挺私密的事。

和不熟的人一起吃饭,再喜欢的食物都会变得难以下咽,更何况人类的食物对季眠来说不是必需品,所以他拒绝了班级团建。

时近十月,天气褪去了暑热,添了几分秋凉。星期五傍晚放学,季眠再次推掉了班长的邀请,提上书包离开教室。

走出学校,他钻进前来接他的私家车,顺势坐定。赶在天黑前,司机刘叔将他送达目的地。

季眠从书包里找出墨镜和口罩揣进外套兜里,下车朝不远处的通道口走。

桦庭苑是一座老小区,后面是还没开发的矮山,小区后面开着几家店铺,这个点店都关了门,四周显出几分寂静萧条。

进入建筑最末尾那扇不起眼的铁门,紧接着是一段往下走的阶梯,到底后遇到一位坐在躺椅上扇蒲扇的老年人,季眠打开手机递给对方,老人睁开一只眼睛瞧了瞧,朝他挥挥扇子。

季眠收好手机,继续往前走。

渐渐的能听见深处传来的嘈杂声,脚下的地板被震得轻微发颤,甬道终点有一缕白色的光,但那不是外面的天光,与晦暗通道里摇曳的塑料彩灯比起来,只是更亮些。

季眠放在兜里的手摩挲几下,身前来人拦住他的去路,穿着紧身背心搭配牛仔短裤的男生声音娇俏:“嘿帅哥~一个人吗?”

季眠嗅到空气中有一丝血腥气,由甬道深处飘来,他蹙起眉,掀开眼皮看向穿得很少的男生,繁复错杂的彩灯扫过他的脸,男生顿时愣住了。

这是一张很好看的脸,毫不夸张地讲,用“漂亮”一词来形容都稍显逊色,那些出众的五官凑在一起又显得美的锋利。灯光扫过鼻梁,又朝着那双冰凉冷淡的眼睛一晃而过。

气场很冷,实在叫人不敢接近。

男生下意识缩起脖子往后退两步。

季眠收回目光,他拿出口罩和墨镜戴上,无视男生继续向前走。

男生反应不及,回过神时季眠已经远去,那张漂亮的脸让他不禁唏嘘:“长这么爽一张脸,来这鬼地方,真他爹的人不可貌相……”

被误会有不良癖好的季眠全副武装,穿过最后这段路,迎面而来的是隔着口罩都隐隐闻到的浑浊味,和几乎刺破耳膜的欢呼尖叫声。

他站在高处,透过墨镜往下看,中央的拳击台上正打得激烈,场上两位男性选手,其中一位身上捆绑着繁琐的红色麻绳,将每处肌肉恰到好处挤压出来,另一位男性头上戴着黑色的布料,只露出眼睛和鼻子,看起来很滑稽。

至于地上深色的液体,那是什么不言而喻,隔着墨镜看那滩液体呈现灰黑色,尽管不是血红,季眠依旧不能久看,他收回目光,转身往左边走。

圆形的拳场,观众席是环形阶梯,中间的拳击台上方灯光煞白,是全场的焦点,现在是晚上七点,场地内已经满座,各行各业,精英痞子甚至学生,只要有钱就能拥有这里的入场券。

非法地下拳场,已经经营了很多年,一直没被法律制裁也是稀奇,季眠并不在乎那些,他只是来这里取货。

绕着高处环形通道走了半圈,来到红木雕花双扇门前,两边看守的保镖看见来人是季眠,其中一位伸手帮他打开了门。

红木镶嵌在厚重的门上,门朝里推开,季眠嗅到一丝油烟味,他往里走,身后的门被保镖关上,隔绝外面的气息和声音,房间里萦绕着淡淡的菜香,季眠闻出了是番茄炒鸡蛋。

“晚上好。”站在开放式厨房的男人回过身看向季眠:“要来点番茄炒鸡蛋吗?”

季眠摘下眼镜和口罩,视线落在男人手里的餐碟上,看见炒烂的西红柿后又挪开眼,直接道明来意:“我来拿东西。”

“别急,最后一批今晚出来,你得等等,不然下个月得多来一趟。”男人放下手里的菜碟,低头盯了几秒他的杰作,忽然眯起眼笑着说:“场内新来了一位选手,很年轻,我想你会喜欢他的味道。”

季眠不喜欢这种说法,搞得好像他在吃人,他缄默不言,去旁边的卡座坐下等,以前也不是没等过,但是这次老男人似乎不打算让他在里面等。

罗青岁,拳场的老板,今年刚好四十,在别人眼里罗老板为人和善,但季眠知道这家伙是个老狐狸,能经营这样一个变态拳场在法外逍遥多年,哪里是和善的人能做出的事?

罗老板是季眠妈妈的老相识,季眠出生至今,所有的食物都来自罗老板的拳场,非法采集他人血液是违法行为,罗老板的拳场本来就不合法,采集血液不是难事。

不过偷血的行当老板不做,血液来自罗老板手底下的拳手,讲究的是你情我愿的钱财交易,只要能拿出健康的体检表,就能在罗老板这里进行交易,一手交血一手交钱,价格不菲,规定每个人定期只能抽少量,想多卖都不行。

罗老板做的事都在挑战法律底线,季眠至今搞不明白这老家伙这么大胆到底是为了什么,为了钱?现如今罗老板已经不缺钱花,大可直接收拾了跑路,但这家伙却将拳场做得风生水起,胆子愈发大。

或许是为了满足内心变态的乐趣。

季眠想不明白,也不打算继续想,他对拳场不感兴趣,来这里只是因为他需要血。

季眠是血族,搁在当下21世纪,此事听来实在匪夷所思,令人难以置信。

但他的确就是一个需要进食血液的血族,和电视剧里的吸血鬼不同,他既无僵尸獠牙那般尖锐的虎牙,也不具备特殊能力,像怪力、超强捕猎能力,这些统统与他无关,更别说什么吸血鬼应该具备的蝙蝠翅膀,还有那啃人吸血的怪癖。

他就是个平常人,和人类没什么两样,两边的虎牙有点尖尖的,但不狰狞,甚至他的身体也能吸收人类食物的营养,能吃得下人类的食物,但能饱腹和维持生命的只能是血液。

他比平常人更容易饿,也更容易困倦,还不能长时间站在太阳底下。

光是这三件事,就足够让季眠苦恼。

他的妈妈是血族,爸爸是人类,这个世界上究竟还有多少血族他也不清楚,至少这座城市除了他再没有其他同类,曾经还能与他说得上话的爸妈,也都已经‘长眠’了。

老板心眼坏,但的确给季眠提供了很多帮助,所以季眠偶尔会给老板面子,正如现在,罗老板来到卡座旁边的岛台,亲自调制一杯酒放在季眠身前:“我打赌你会对那位拳手感兴趣。”

季眠滴酒不沾,他注视身前的高脚杯里剔透的液体,起身,将兜里的口罩和墨镜拿出来戴上:“我对打拳和打拳的人都不可能感兴趣,拿到东西就走。”

罗老板扬起眉,心情很是不错,他捻起高脚杯一饮而尽:“不会太久,跟我来吧。”

季眠跟着罗老板往外走,他不想喝酒,在看比赛和喝酒之间他选择前者,倒也不是厌恶酒精,他只是抗拒失控的感觉,不然也不会选择去看那会让他头晕的比赛。

季眠晕血。

戴口罩戴墨镜来这里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晕血,不能久看也受不了特别浓重的血腥气,视觉上比嗅觉更严重,这对作为血族的他来说其实非常矛盾,他既反感血液,又要以血液为食,所以常常进食的时候都得带着墨镜或闭上眼睛尽快解决。

所幸现在装血的袋子换成了不透明的,他只需要饱受嗅觉上的折磨。

进食对于季眠来说就像喝中药,如果不快速一口闷的话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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