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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1992的那些事》

第26章 老男孩乐队

人物志系列第一次写男人当做单章主角。

陈文重生初期靠写书挣到第一桶金,随后开启第二件赚钱外挂:盗歌。

要想发布歌曲,你得有伴奏。

正规乐团请不起,怎么办?

90年代初期我国老百姓最时髦的一种休闲方式是玩歌舞厅,陈文被许美云带去一家,位于沪市中山路南头的福克斯歌舞厅,在那里他结交了驻场乐队二人组黄勤和阿辉。

盗歌很顺利,第一首是前世赵雷的《成都》,被陈文改了词,成都和玉林路改成了外滩和中山路,歌名被改成《外滩》。随后通过黄勤的人脉关系,将歌带送到了沪市音乐电台,交到了唐瑾手里,后续又盗了一堆歌,通过唐瑾电台播送出去,被沪市推送去帝都,陈文成为了当代聂耳。

黄勤和阿辉其实是很具有被代入感的角色。

在不获得重生这种超级挂的前提下,黄勤和阿辉其实已经很爽了。

俩人的造型是90年代初期乐队男的典型,两头长发,很多上了年岁的书友应该对这种造型有深刻印象,没印象的书友我推荐你们搜一下任贤齐《春天花会开》tv,伴奏乐队就是这种长发男乐手。

相识初期,陈文老往福克斯跑,有时候上午10点多、11点抵达他们的住所,见到过那哥俩的风流生活。有时候会有姑娘陪他们过夜,有时候地下扔着用过的安全套。

说个比较靠谱的评价,你们认识的女人如果是1960到1975年出生,她身上带有当年女文青的标签,那么这个女人极大概率跟当年那些玩乐队的长发男乐手上过床,而且次数不会少。

瞧瞧,黄勤阿辉在不开挂的人生里,已经玩得如此爽了。

不过呢,由于缺乏原创才华,这哥俩的前世成就很低,仅仅是歌舞团的驻场。

到了《后传》,陈文结识了我国在这一块概念的90年代初期天花板:高晓松和王阳。那哥俩,名气和能耐比黄勤阿辉这种草根要大太多了,在全国各大高校跟女大学生们玩得也厉害太多了。

哦对了,严谨点,高王不是天花板。在我书里,天花板是陈聂耳,作词、作曲、演唱他全是国内第一,其他人只能从第二开始排序。

在陈文的帮助下,黄勤阿辉组建了“老男孩乐队”,后来又有三名乐手加入,一男两女,小蒙和露露,以及一个美籍埃塞俄比亚裔的黑人小妹妮库拉。

尽管黄勤他们不具备原创能力,但陈文仍然乐意养他们,时不时的盗几首歌给他们,还安排他们去纽约大学艺术学院深造,跟陈文麾下另一支美国teen-pop乐团一起合作演出。

哦,就是后街男孩,前传中后部出场,94年夏天故事。

那么,为什么陈文要养老男孩乐队?

两个原因。

第一,情怀。

92年陈文结交的朋友,一些人叫他全名,一些人喊文哥。

没过太久,一年后,两年,几乎所有新结交的人都尊称陈老板、陈老师,一些姑娘跟陈老师睡觉的时候都是喊陈先生,客气得有些过分。

能喊文哥的,仅限于92年初期结交的几位朋友,所以,在陈文的心里,他们的份量挺重的,代表了陈首富一段珍贵的情怀。

第二,自我实现。

随着爱国的使命被搞得越来越大,有时候陈文也会疲惫,会感到累,他经常做设想,如果不去管那么多的事,不去理会外国入侵我国,不去帮我国繁荣富强,只简单地做一个歌手,只关起门跟女人们嗨皮,似乎也是挺开心的活法。

这种潜意识里的念想,其实也是陈文疲惫时获得自我放松的一种方式。看着黄勤阿辉活得简单快乐,被女粉丝们追逐,陈文发自内心会很开心,如同代入他自己。

读《92》,书友们在品味陈首富攻打家国天下各个地图的同时,也可以代入黄勤阿辉的角色,自行脑补创作另一本书,叫做《我被华娱大佬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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